• 商標專利版權各有不同,千萬別申請錯了!

      隨著我國對知識產權的保護越來越重視,不少企業(yè)將知識產權提升到了公司戰(zhàn)略的高度。最為常見的知識產權要數商標、專利和版權了,那么,商標、專利、版權有何區(qū)別?它們各自保護的范圍是什么?如何最大限度、更為全面地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一來來詳細了解下。


      商標專利版權各有不同,千萬別申請錯了!


      什么是商標、專利、版權?


      商標,簡而言之,是用來區(qū)分商品或服務并具有顯著特征的標志,它是最常見的知識產權類型。專利是指受法律保護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包括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和外觀設計專利三種類型。版權又稱為著作權,是指文學、藝術、科學作品的作者對其作品享有的權利。


      商標、專利、版權各自保護了什么?


      照抄晦澀的法律條文和枯燥的定義顯然不是筆者的風格,為了能讓大家有更深入的感性認識,我們舉例說明:人工智能時代,智能汽車成了各大巨頭爭相研究的領域。假如A公司的研發(fā)團隊經過不懈努力,終于成功研制了新一代智能汽車,那么A公司該如何保護自己的知識產權呢?


      首先,產品在上市前應該有一個響亮的名字,比如取名為“ABC”,那么“ABC”就可作為這款汽車的商標,一旦“ABC”商標通過了注冊,那么在智能汽車領域,未經A公司允許,他人就不可以再使用“ABC”這個品牌。


      其次,僅僅不讓他人使用“ABC”這個名字當然不能全面保護知識產權,比如智能汽車中具有突破性的技術就無法通過申請商標來保護。此時,專利就派上用場了。如果A公司為該項技術申請了專利,競爭對手即便破解了相關技術,也不能擅自用在自己的產品上,這就最大限度地保護了A公司的專利技術不受侵犯。


      再次,軟件系統(tǒng)對于智能汽車也非常重要,為了防止競爭對手抄襲軟件源代碼等,申請軟件著作權登記也是一種明智的選擇(軟件著作權屬于版權的一種),如果抄襲事件發(fā)生,A公司的軟件著作權證書就是強有力的維權證據。


      不同知識產權保護的領域各不相同:商標保護的重點是商品或服務的標志,而專利保護的重點是具有新穎性的技術,版權保護的重點則是獨創(chuàng)性的作品。從上文的例子也可看出,為了保護智能汽車的名稱、技術和軟件源代碼,A公司分別申請了商標、專利和軟件著作權登記,以此達到全方位保護知識產權的目的。


      商標、專利和版權的性質不一樣


      無論是商標、專利還是版權在注冊申請時都需要進行人工審查,但基于三者不同的特點,審查的重點也不同:


      商標審查的是顯著性,說的簡單點就是能區(qū)分出來、跟別人不一樣。比如美味牌蘋果,就不具有顯著性:由于美味是形容詞,美味蘋果涉及范圍太廣,這樣的詞不可能被某一家企業(yè)獨占,也就無法被區(qū)分出來。除了顯著性以外,商標還要審查相似性,即在相同類別下,不能存在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在先申請。如果既有顯著性又不存在相似商標,那么商標就差不多可以通過審查了。


      專利審查的重點是新穎性,說的簡單點,就是這個技術是前無古人的。審查方法也很簡單,一般通過查閱現有文獻的方法來判斷。如果現有文獻查不到,那么說明這個專利就具有新穎性。


      版權相對特別,因為版權自作者完成之日起就獲得了,不需要一個證書來證明自己的權利??吹竭@里很多人肯定要問,既然如此,為什么還要做版權登記呢?其實,做不做版權登記,作者都享有版權,但誰是原作者就很難證明了。比如,你寫了一篇文章,有一天別人用了,你怎么證明這篇文章就是你寫的呢?如果你寫完文章后,做了版權登記,別人再盜用你文章的時候,你就可以拿出版權證書來維護自己的權益。因此,版權登記,減輕了原作者的舉證責任(如果不登記的話,原作者其實很難拿出令人信服的證據,或者說即便能拿出來,所花成本很高,還不如花幾百塊做個版權登記劃算)。


      版權登記的審查也相對容易,只做形式審查,不做實質審查,因此申請時間也非常快,一般一個月左右就能申請完成。版權審查的主要是獨創(chuàng)性,說的簡單點,就是你沒有抄襲,其實這事是很難認定的,實務中,也有不少抄襲之作成功地申請了版權登記。


      哪些產品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只要是對產品的形狀、圖案或者其結合以及色彩與形狀、圖案的集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適用于工業(yè)應有的新設計,如手機、手表、電視、電腦、茶壺、汽車,只要符合上述條件,都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外觀設計的載體必須是產品,不能重復生產的手工藝品、農產品、畜產品、自然物不能作為外觀設計的載體,也就是說這些非產品的載體不能申請外觀設計專利。


      從上面的描述不難看出,所有產品都可以申請外觀設計專利。而商標分為商品商標、服務商標、集團商標和證明商標。45類商標中包含了所有商標的申請注冊,只要是和產品相關的都可以申請,但外觀設計專利只保護外觀設計或包裝,也可以是產品本身的外觀設計,并不是產品的性能夠或結構等。


      所以,想要對知識產權進行完備的保護,不能只在一個領域上注冊或申請,要進行知識產權的整體保護,制定相關戰(zhàn)略。如果您清晰地認識到都要怎樣保護,既想注冊商標,又要申請專利,可以找明上,問題迎刃而解。


      我們來總結一下:版權只是起到登記的作用,其最大的意義在于減輕了作者的舉證責任。如果他人在法庭上能拿出更有力的證據,也許劇情就此反轉。即使沒有做版權登記,原作者依然享有合法權利。一言以蔽之,版權登記證書僅具有推定效力,而沒有證明效力;商標和專利就不同,一旦注冊成功,就是證書在手即能擊退對手,是維護權益的有力武器。


      由于商標和專利證書具有極強的證明效力,因此在產品面向公眾前,創(chuàng)業(yè)者一定要提早申請商標和專利,防止他人搶注。一旦發(fā)生搶注,雖然也可以申訴,但程序復雜且成本較高,不少爭議至今尚未解決,請創(chuàng)業(yè)者引以為鑒。另外,重要的作品最好去做版權登記,如果不想去做版權登記,那么也可以用最簡單的方式為自己保留一份證據,即申請一個知名公司的電子郵箱,將作品發(fā)一份至該郵箱,郵件上的時間和內容將是維權時的重要證據。雖然電子郵件的法律效力是低于版權登記的,而且,在真正維權時,所花費的舉證成本很可能高于版權登記費,但是,這樣的方式也算給自己留了一份后悔藥吧。


  • 商標申請的十大誤區(qū)

    1.商標很容易申請,不就交個圖樣,選個商品服務項目嘛。


    答:  在得到客戶提出商標申請的需求后,專業(yè)的代理人一般會請您提供公司運營服務范圍,或者還會詢問公司近幾年發(fā)展的業(yè)務領域,并根據商標法律相關規(guī)定,來最后確認商品服務項目完善性。 然后進行商標預先查詢,依照該國現行商標法律以及行業(yè)工作經驗來評估此次申請的可行性。 預先商標的查詢同時會涉及到商標近似判斷, 畢竟商標是否近似不僅涉及商標圖樣的比對, 商品服務項目的參考, 而且這些都是判斷都必須是基于商標法律規(guī)定的基礎上來進行的. 因此這也是極其考驗代理人專業(yè)積累和敏銳判斷力的方面。


    2.公司變更地址是小事, 不用再花錢做變更申請啦。


    答: 公司注冊成功后的信息作為商標主管局發(fā)送后續(xù)通知的標準。 如第三人有任何無效宣告申請或者撤銷請求,商標主管局都會依照之前注冊地址發(fā)送且規(guī)定法定期限回復。 如果商標權利人沒有及時答復, 那么其商標極有可能最終被無效或撤銷。 現實中的案例也不少, 例如:  B公司在取得商標注冊證后, 由于業(yè)務發(fā)展, 公司地址搬遷. 但由于沒有及時進行地址變更申請, 因此沒有收到商標局關于撤消三年不使用的通知函件, 導致其商標被注銷, B公司追悔莫及.


    3.雖然其他人在不同類別申請相同商標,但應該對我們沒有影響, 就不用理會啦。


    答: 雖然他人在不同類別申請,但不代表商品服務項目就沒有沖突和爭議。 如果真有不良動機的話, 很可能后續(xù)使用在與企業(yè)相同商品服務類別上。 因此提請商標權利人對此提高戒備, 最好能安排專人搜索了解該新申請人的背景動機。 避免后續(xù)損失。


    4.官方下發(fā)駁回通知了, 為何代理機構還建議進行復審?


    答: 鑒于商標審查是一項綜合全面的過程, 不僅需要對商標法律的深刻理解以及審查經驗技巧的積累, 而且有時候還涉及跨文化交流, 以及高科技新事物。 因此即使首次下發(fā)駁回通知也并非意味對商標申請判決“死刑”。既然法律都有相關的救濟程序---駁回復審,而且專業(yè)代理機構也給出意見繼續(xù)復審的話。商標申請人可以在參考代理人提供的詳細復審建議書后再下決斷。


    5.今天收到代理機構傳遞的異議通知, 告知有人異議我方的商標。 幸好答復期限是三個月,等忙完這周的項目再來處理吧。


    答:商標異議屬于商標程序非常重要的一環(huán),如不引起重視、提高警惕,積極配合代理機構提供證據資料, 做好答復資料的話, 很可能出現錯過答復期限,或到期由于證據準備不充分而導致商標異議成功,被異議商標不予批準注冊的后果。  商標申請人因此遭受損失。


    6.涉外商標申請還不需要做, 先看我們產品在海外賣的如何。

    答:商標法律的原則為:


    A.“地域性”特點----無注冊,無保護

    商標權利的地域性:是指一個國家或地區(qū)依照其本國的商標法或本地區(qū)的商標條約所授予的商標權,僅在該國或該地區(qū)有效。如果只在本國進行申請注冊并取得成功,則只在本國得到保護。


    B.“申請在先”原則--- 大多數國家的商標法律特點

    意味:先在該國提出商標申請的主體將得到商標專用權,從而制止其他人對該商標的使用。如待到產品海外銷售火熱才去進行申請, 則會有已被人搶先注冊,或者遭受更多在先注冊商標的障礙。 因此海外商業(yè)拓展必須要結合知識產權戰(zhàn)略。


    7. 商標在國內已經取得注冊了,為何在美國被駁回?


    答:  商標圖樣不僅僅是設計那么簡單, 商標圖樣雖然是申請人按照自己的意志最終確認的結果,但要通過批準注冊,必然要受到相關商標法律的約束。例如: 美國法律禁止注冊僅為姓氏的商標,英國法律禁止申請英國皇家徽章,旗幟,王冠標志等。


    商品及服務項目---- China OK, US不一定OK 。國際分類尼斯協定:商品服務項目分類表(45個類別), 對此, 各國均有所修改,保留。因此不能期望在一國的批準注冊適用于其余國家地區(qū)。  例如:中國國內使用的《類似商品服務分類表》也是基于尼斯國際分類的基礎上進行了部分修改。在國內申請注冊要符合相關規(guī)定才能順利注冊。


    8. 都是商標代理機構, 服務價格相差卻很大呢,為公司節(jié)省成本,還是選便宜的那家?

    答:商標代理服務作為法律服務領域的重要一部分,一定是嚴格依照法律流程進行的。 代理機構的規(guī)模,相關代理人的專業(yè)能力及從業(yè)經驗都直接影響服務價格。 一般來說,除了代理機構周年慶,吸納新客戶或答謝老客戶的特殊情況,會給于幅度較大的服務價格外,正常情況下,同行業(yè)的價格不會有太大差距。 因此,為了避免后續(xù)損失,建議先評估代理機構的聲譽度、專業(yè)度,并結合自身當次申請的需求綜合考慮選擇合適機構。    


    9.案例:國內公司B收到了美國A公司的律師發(fā)來的警告函,對方不滿B公司申請之美國商標中包含部分相同單詞,警告立即刪除商品,否則后續(xù)會提起異議。但B公司抱有僥幸心理,采取回避,不答復對方。


    答:在西方大部分國家, 由于知識產權立法已久,國民的法律保護意識相對較強。遇到任何不利于自身商業(yè)發(fā)展的情況都會采取積極態(tài)度反應。 如得不到回應,則會更加積極采取法律措施保護自身權益。 此案中,由于B公司的消極態(tài)度,在首次收到警告函時采取拖延,回避的態(tài)度, 最終導致后續(xù)需花費數倍的金錢和時間與對方達成和解。 希望其他企業(yè)從中汲取教訓。


    10. 案例:國內公司A 由于海外市場銷售勢頭良好因此決定在美國以及其他國家進行商標申請, 但卻發(fā)現已被其代理商搶注, 并且在土耳其,巴西, 西班牙等國也同時遭遇搶注情況。


    答:A公司由于缺乏知識產權保護意識, 所以在海外拓展前期,中期一直沒有顧及商標申請事宜, 導致現在不僅商標被搶注而且購買商標不順利的被動局面, 浪費了大量的時間,精力和金錢. 也嚴重阻礙了其商業(yè)拓展進程。 后續(xù)代理人不僅需要從法律層面,同時需要從商業(yè)談判方面去做完整規(guī)劃, 彌補之前的漏洞和損失。


  • 知識產權常見問題匯總

    一、 什么是專利費用減緩?

    專利費用減緩是指交給官方的官費是可以辦理費用減緩的,可以理解為官方給予虧損的公司、低收入的個人費用的折扣優(yōu)惠,公司申請費用減緩的話,需要當地科委或知識產權局開具同意費用減緩的證明。

    二、 專利如何才能授權呢?

    申報專利的技術方案和已有的技術方案存在區(qū)別點,并且該區(qū)別點會帶來有益效果才會有可能被授權,已有的技術方案包括已申報的專利、已經公開的文獻、視聽材料等。發(fā)明專利是將已有技術結合起來與申請的技術方案作對比,仍有區(qū)別點,且區(qū)別點能夠帶來有益效果,才有可能會被授權,實用新型和外觀是一對一的與現有技術做對比,只要有區(qū)別點,且區(qū)別點會帶來有益效果就會被授權,例如現有技術中風扇需要手動才能夠實現轉動,現在將手動的結構改進成電機帶動風扇轉動的結構,這樣電動的結構與手動的結構存在區(qū)別點,并且?guī)砹四軌蚴×Φ挠幸嫘Ч赃@樣的技術方案具有很高的授權率。

    三、 什么是優(yōu)先權?

    優(yōu)先權是指,當技術材料不完整時,可以先將這份不完整的技術資料提交的專利局獲得申請日,在12個月內將技術資料補充完整后再提交到專利局,以此避免申請人將設計思路轉化成具體技術方案這段時間內,其它人申請同樣或類似的技術方案對申請人會產生不予授權的情況。

    四、 怎樣知道有沒有其他人申報過與我相同或相似的技術方案呢?

    可以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官網專利檢索網頁輸入關鍵詞進行檢索,實用新型和外觀專利只有授權才能公開,發(fā)明專利在提交之后6-18個月才會公開,因此沒有公開的專利文件是檢索不到的。

    五、 專利的服務流程是什么樣的?

    首先,需要申請人提供自己的技術方案,專利工程師做出檢索,判斷授權風險,申請人根據授權風險確定是否要申報專利,如果申報的話,提供申請人等信息,服務款項到后,專利工程師開始撰寫專利,7-15天會給申請人發(fā)專利初稿,申請人與專利工程師對專利稿件達成一致,定稿確認后提交到產權局,產權局開始審查工作,審查過程中審查員如認為專利稿件有不能授權的地方,專利工程師會幫助申請人進行答辯,直至審批結果下來。

    六、 專利如果沒有通過怎么辦?

    產權局在審查時,會將為什么不通過的理由以書面的形式下發(fā)至申請人,申請人如果認為審查員理解的有錯誤、理由不準確等,可以通過駁回復審的途徑使專利再次進行審查,增加通過的幾率。

    七、 怎么知道專利中保護的范圍和內容是什么?

    專利保護的范圍是以專利文件中權利要求書劃定的范圍為準的,保護的內容也就是權利要求書公開的內容。


  • 企業(yè)專利申請的誤區(qū),你知道多少?


    1
    自主研發(fā)的成果不需申請專利?

    一些技術人員認為只要是自主創(chuàng)新,就有自主知識產權。其實不然,專利是一種壟斷權,自主研發(fā)的技術成果如果不申請專利,同樣得不到法律保護。當面臨他人盜用其成果時,因研發(fā)者不具有專利權,無法追究盜用者的法律責任。


    在我國,專利申請采用的是先申請原則,具有創(chuàng)造性、新穎性和實用性的發(fā)明創(chuàng)造誰先申請了,專利就授予誰。專利申請的基礎不是已經在市場上存在的產品,也不一定是已經成型的產品。只要有了切實可行的想法,就可以著手申請文件的撰寫了。

    因此,研發(fā)者如不及時申請,而被他人搶先申請并被授予專利權,研發(fā)者就無法追究他人的法律責任。這樣的案例在中國可以說是數不勝數。

     

    2
    專利產品改進不需再申請專利?

    有部分發(fā)明人認為申請了一項專利后,就可“高枕無憂”,從而忽視了后期的繼續(xù)研發(fā)工作,即使開發(fā)出新產品或新改進,也不再申請專利。這種錯誤認識的后果不異于未申請專利。


    因為當他人對該產品有了改進并申請了專利,反過來就限制了原專利權人產品的更新換代,這就會導致原專利權人不經意間反而變成了侵權人。此時,原專利權人就喪失了自己的知識產權。


    3
    一項成果只能申請一類專利?

    有部分發(fā)明人認為一項技術成果一次只能申請一類專利,即只能申請發(fā)明專利或申請實用新型專利或外觀設計專利。In fact,我國專利法規(guī)定的專利類型有三類:發(fā)明專利、實用新型專利及外觀設計專利,一項產品發(fā)明可同時申請多種專利,技術方案也可以同時申請實用新型和發(fā)明專利。


    實用新型專利審查速度快,通常需1年左右時間;發(fā)明專利則通常需2~5年審查批準時間。隨著國家對知識產權程度的提高,專利審查批準的時間也相對縮短。

    從近兩年的審查情況看,新型專利通常10個月左右即可授權;發(fā)明專利則需1年半左右。因此,對于一些重要的產品發(fā)明,若發(fā)明人只申請了發(fā)明專利,而此時他人“雙管齊下”,同時申請發(fā)明專利和實用新型專利,那么他將先獲得實用新型專利,擁有了產品的專利權。發(fā)明人若使用該產品,反而構成了侵權。

     

    4
    專利申請是保護成果唯一方法?

    這是因為很多人對技術成果保護的方法不太清楚。對技術成果的保護可以采用兩種方式:申請專利通過法律加以保護和通過技術秘密由技術持有人自己加以保護,兩者各有利弊。


    如果技術成果申請了專利,當別人侵權時可以通過法律的強制性制裁侵權人保護專利權人的利益;不利之處就是必須充分公開技術方案,公開到使這一領域的普通技術人員能通過公開的技術方案加以實施的程度,這就給別人提供了在此技術方案基礎上進一步研發(fā)的機會。

    如果技術成果采用技術秘密加以保護,不用像申請專利那樣公開技術方案,如果保護措施得當,別人難以了解。其弱點是:一旦因為技術持有人保護不力導致泄密或被他人竊取,很難追究他人的責任?;蛘咚艘查_發(fā)出同樣的技術并申請了專利,你再用這一技術就構成了侵權。

    因此技術成果持有人可以在專利保護和技術秘密保護兩者之間加以權衡,選擇合適的方式。對那些容易保密、他人難以知曉的技術成果可以采用技術秘密保護,可口可樂的配方就是如此,直到今天仍處于很好的保護之中。而對那些業(yè)內行家看一眼就明白、很難保密的技術成果最好采用專利保護。


    5
    專利證書=有效的專利權?

    這是多數專利權人的普遍誤區(qū)。在我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實用新型和外觀設計專利不進行實質審查,即使在你申請之前已經有人就相同的技術方案申請過相同的專利,你的申請仍可能會被批準。如果沒有人提出異議,你的專利權會維持下去。一旦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那么你的專利會面臨無效的風險。


    就發(fā)明專利而言,雖然國家知識產權局對它進行過實質審查,但也不能保證審查部門對世界范圍內所有相關的文獻資料都檢索過。所以得到專利證書,并不代表你的專利是真正有效的專利,只是代表國家知識產權行政機關對該專利申請的批準。

    只有在你的專利有效期內沒有人對你的專利提出無效宣告或者有人提出無效宣告但復審委員會經過復審后維持了你的專利權,此時你的專利才是真正有效的專利。

     

    6
    技術方案交待不清楚

    很多發(fā)明人提交的專利申請文件非常簡單,有的甚至只有幾句話,技術方案完全沒有交待清楚,這給專利代理人制作正式專利申請文件帶來很大困難。要求發(fā)明人提供更多的技術方案時,他們會以技術保密為由回避,表明這些發(fā)明人沒有把握好保密與公開的度。他們只是一味要求保密,害怕多透露一點技術信息,而恰恰忽視了公開不充分的問題。


    大量的案例表明,如果一件專利申請被審查員以技術方案公開不充分為由而發(fā)出審查意見通知書,則這件專利申請有98%的可能被駁回。

     

    7
    對專利缺乏有效的管理和長遠規(guī)劃

    有些企業(yè)申請了很多專利,但無專人管理。專利文件之間有的互相沖突,有的已無市場價值還在交納年費。有的專利權已經遭受侵犯但企業(yè)管理者對專利特征不了解,不能及時提起訴訟,還有的則是專利文書撰寫的申請質量差,不能起到應該有的保護作用。


    一些企業(yè)盲目跟風申請大量專利,結果導致授權率低,不僅產生大量的垃圾專利,還浪費時間和精力。一個企業(yè)在申請專利之前做好自身發(fā)展的統(tǒng)籌規(guī)劃,只有這樣才能找到技術突破口,排除他人專利障礙,確立自己的專利優(yōu)勢,從而贏得市場競爭。

    企業(yè)應該對已有的專利技術做進一步深入的研究與挖掘,申請大量的相關專利形成專利保護網,排除他人專利障礙,確立自己的專利優(yōu)勢,從而贏得市場競爭。


  • 商標注冊與管理疑惑十問十答!

    1

    如何更改商標注冊證上的地址?

    答: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變更后,可申請變更注冊人地址,變更流程及所需材料請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申請變更注冊人地址”。



    2

    我的商標代理公司已失聯,不知道是倒閉還是搬走了,所以到現在為止我都沒有拿到我的商標證書。商標證書要如何拿到?謝謝!

    答:經查,上述商標注冊申請受理通知書于2017年1月發(fā)往代理機構。如聯系不到代理機構,可申請補發(fā)商標注冊證。



    3

    公司被收購,股權收購合同約定商標歸原法人所有,是否適用商標轉移?另請問商標轉移費用是多少?

    答:因繼承、企業(yè)合并、兼并或改制等其他事由發(fā)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的移轉手續(xù)。依法院判決發(fā)生商標專用權移轉的,也應當辦理移轉手續(xù)。申請按類別收費,一個類別受理移轉注冊商標費為500元人民幣。



    4

    您好!我查到我申請商標的查詢結果是:申請收文,結論是結束。但是由于我司注冊地址與實際經營地址不一致,收掛號信較為麻煩,想問一下,怎么才能查詢到掛號信的單號呢?或者掛號信能不能郵寄到我司實際經營地址?

    答:請關注中國商標網-商標查詢頁面更新的發(fā)文狀態(tài),發(fā)放后可致電咨詢電話(010-63218422/8423)查詢掛號信單號。目前掛號信按照申請人地址發(fā)放。



    5

    今年3月,一件商標在網上提交了轉讓申請,后來收到退款,網上顯示已退款,但目前沒有收到相關信件,我想知道退款原因。由于轉讓人是企業(yè),2018年已經注銷,公章沒有了,只有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注銷時沒有說明該商標如何處理,現在想轉讓如何辦理?

    答:經查,上述商標轉讓申請不予受理。企業(yè)注銷后可辦理商標移轉,申請流程及所需材料請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申請轉讓/移轉商標”。



    6

    您好,我司在2018年4月份申請了一個馬德里國際注冊,大概多長時間能收到繳費通知?現在商標國際注冊申請網上系統(tǒng)開通了,需要在網上申請系統(tǒng)重新申請嗎?能在我司商標注冊系統(tǒng)賬號下查到之前郵寄方式注冊的商標信息嗎?謝謝

    答:經查,上述商標目前還未財務對款,請耐心等待。已提交申請的,不需在網上提交重復的申請。網上申請系統(tǒng)內顯示的是通過網上申請系統(tǒng)提交的商標業(yè)務。



    7

    您好,我想請教幾個問題:一、含“硒”的字可以作為地理標志證明商標注冊嗎?如果有國家農業(yè)部的執(zhí)行標準可以嗎?二、地理標志證明商標的執(zhí)行標準一定要國家農業(yè)部的嗎?三、非物質文化遺產和湖北老字號的證據材料是否可以作為地理標志申請的佐證材料?四、服務商標(飯店)可以地理標志的申請集體商標嗎?

    答: 一、可以提交申請,商標局標局嚴格按照商標法及相關審理標準進行審查。二、對于地理標志申請材料的具體要求,請見“中國商標網-商標申請指南-申請注冊集體商標證明商標”。三、根據地理標志的定義和“集體商標、證明商標注冊和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申請注冊地理標志的,應當提供該地理標志的客觀存在的證明,根據工商總局商標局“關于簡化地理標志商標申請材料、便利申請的通知”,申請人處可以提供縣志、農業(yè)志、產品志、年鑒、教科書外,還可提供正規(guī)公開出版的書籍,國家級專利、古籍等材料證明其地理標志客觀存在的情況。四、申請地理標志(集體商標或證明商標),不可在服務類項目內申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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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有以下幾個疑問需要您幫助解答:一、代理機構的官文郵寄地址是否必須要求與營業(yè)執(zhí)照保持一致?能否備案一個常用經營地址專門接收貴局下發(fā)的官文?二、如果必須按照代理機構營業(yè)執(zhí)照上的地址郵寄,那代理機構變更營業(yè)執(zhí)照地址期間,官文要怎么確保轉達到位?是否需要備案一個臨時接收官文的地址?另外,代理機構地址變更,需要向商標局提供什么材料及材料遞交的形式進行變更?

    答:1、需保持一致。不可以。2、沒有臨時接收地址,按當前的備案地址郵寄文件。目前商標局正在試運行電子送達系統(tǒng),對于網上申請?zhí)峤坏纳暾埣瑢嵭须娮铀瓦_,以有效提高送達效率。屬電子發(fā)文的文件請見“中國商標網-工作動態(tài)-關于商標文件電子送達系統(tǒng)試運行的公告”,其他文件采用郵局掛號信的方式郵寄。代理機構地址變更材料請見“中國商標網-商標代理-代理變更須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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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關于個體戶在當地窗口辦理注冊事宜,咨詢相關事宜。一、個體戶申請資料是否包含:個體戶身份證正反面+個體戶執(zhí)照掃描件+申請書+樣標,這幾樣均打印簽字。二、個體戶執(zhí)照未更新,無統(tǒng)一信用代碼是否可行。三、申請書無代理機構,那申請書上代理機構一欄是否空著。四、申請書上的“商品/服務項目”部門是否只寫小項名稱,不寫對應的編號,是否需要備注清楚群組。如可以,能否發(fā)一份模板。五、申請書上的申請人地址一欄是寫身份證地址還是居住地址。

    答:一、上述文件中標樣不用簽字。二、個體戶執(zhí)照不要求有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三、是的。四、標注序號,序號后寫項目名稱即可。五、都可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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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您好!我是上海的一家商標代理機構,2018年4月為一家企業(yè)遞交了14件商標變更,到了5月份由于行政失誤,將這14件商標變更又重復提交了一次,本來以為后面提交的應該會不予核準,但現在我們收到了2批商標變更證明,也就是說2次提交申請的變更,都被核準了,并下發(fā)了變更證明,請問這種情況下,我們應該怎么處理?還能申請退費嗎(因為重復提交了,是否可以退一次的費用)?

    答:變更須持不予核準通知辦理退費。上述情況可致電變轉續(xù)科(010-63218462)提供申請?zhí)柤白稍儗彶閱栴}。



  • 企業(yè)知識產權貫標常見的八大誤區(qū)

    知識產權貫標是申請保護企業(yè)的一種合法利益,《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規(guī)范》(GB/T 29490-2013)是我國首部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國家標準,是世界范圍內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經驗的集成,已于2013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貫標工作是由政府引導、以企業(yè)為主體、輔導機構參與、獨立第三方機構認證的管理改革活動。

    由于貫標工作的啟動時間較短,不少企業(yè)還存在一些誤解。在此梳理了知識產權貫標的八大誤區(qū),供企業(yè)在貫標工作中進行參考。

    Q:貫標的目的是為了獲得認證嗎?

    A:!貫標的核心價值是優(yōu)化內部管理工作,通過貫標找出企業(yè)存在的危機、隱患甚至違法行為,同時發(fā)現前所未有的機會和機遇。認證是第三方專門機構的驗收證明程序,是手段,不是目的。

    Q:貫標的主要任務是管理商標專利嗎?

    A:!知識產權為您整理貫標的主要任務是優(yōu)化企業(yè)各部門與知識產權相關的工作,只有了解知識產權的本質,才會深刻體會貫標為各部門創(chuàng)造價值的機會。知識產權不僅僅包括商標和專利。管理商標專利,是優(yōu)化各部門工作的相當重要的工作流,是貫標工作的重要內容之一,但并非全部。

    Q:貫標對企業(yè)的價值非常有限嗎?

    A:錯!知識產權已成為企業(yè)三大戰(zhàn)略之一,除了發(fā)現各部門隱患,糾正不合理、不合法行為,更有機會對標學習,站在同行肩膀上改進,更多了解同行,提升研發(fā)效率,增加銷售機會,直至通過大數據,指導企業(yè)做出更加科學的決策。同時,還能通過制度約束員工正確行為,激勵創(chuàng)新,形成良性循環(huán)。

    Q:所有企業(yè)貫標工作量和投入都固定?

    A:錯!企業(yè)規(guī)模不同、行業(yè)不同、員工層次不同、競爭激烈程度不同、之前知識產權基礎不同,要達到的目標期望值不同,相關培訓、調研、導入周期、改進次數等投入不同,相關工作量和投入成本也是截然不同的。如果套模板、走形式,只會給企業(yè)帶來錯誤引導,造成兩張皮的現象。

    Q:貫標是開支,花的越少越好嗎?

    A:!貫標本質是投資,在正確的投資方向上、合理范圍內,投資越多,收獲更多。

    Q:貫標的主要內容是做文件嗎?

    A:!文件只是正確做事的證明,貫標的主要內容是從知識產權角度在各部門發(fā)現問題,分析問題和解決問題,并通過制度去固化正確的做事方法,發(fā)現和把握更多贏利機會。很多時候,企業(yè)犯錯誤而不自知,聘請貼合企業(yè)實際經營的外腦顧問團能敏銳的發(fā)現問題,并專業(yè)分析和解決問題,否則將會事倍功半,單純做文件的投機行為終將被揭穿。各部門人員都可能被認證機構抽查,如不全員參與,沒有落地過程的“證明”文件,很容易被認證審核員識破。

    Q:貫標對各部門是負擔?

    A:!貫標對各部門是負擔正確培訓達成一致的認知,能營造大家都樂意參與的工作局面。

    Q:通過貫標認定后,所有工作就結束了嗎?

    A:!貫標是基于過程方法的企業(yè)知識產權管理模型,需要通過P-D-C- A(策劃-實施-檢查-改進)的正向循環(huán),持續(xù)管理。


  • 高企申報八問八答——知識產權

    1、某件專利既在國內獲得授權,也在國外獲得授權了,是否可算2件?

    不可以。同一專利,只記1件

    2、企業(yè)有一件專利,已在國外授權,但未在國內申請,是否可用?

    不可以?!陡咝录夹g企業(yè)認定管理工作指引》規(guī)定: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所指的知識產權須在中國境內授權或審批審定,并在中國法律的有效保護期內。

    3、注冊商標,在申請高企時,是否可算作知識產權嗎?

    不可以。商標雖然屬于知識產權,但高新技術企業(yè)之所以強調知識產權,主要是要考查企業(yè)的自主創(chuàng)新、技術研發(fā)能力,所以商標不計入知識產權部分。

    4、知識產權所有權屬于個人,申報高企時可以用嗎?

    不可以。申報高企時所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人一定是企業(yè),若專利所有權屬于個人,可以在申報高企前,將專利轉至公司名下。申報高企時企業(yè)必須已經獲得專利的所有權,且需上傳由國家知識產權局出具的所有權轉讓證明。

    5、公司的知識產權今年用過之后,以后申報高企時還可以用嗎?

    《高新技術企業(yè)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對企業(yè)知識產權進行了分類:

    其中發(fā)明專利(含國防專利)、植物新品種、國家級農作物品種、國家新藥、國家一級中藥保護品種、集成電路布圖設計專有權等屬于Ⅰ類,只要在有效期內,即可多次使用(不限于近3年內取得);

    實用新型專利、外觀設計專利、軟件著作權等(不含商標)屬于Ⅱ類。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yè)時,僅限使用一次(即需在“近3年內取得”)。

    6、公司的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A公司用過之后,B公司還可以用嗎?

    不可以,在申請高新技術企業(yè)及高新技術企業(yè)資格存續(xù)期內,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只能由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且使用時必須提供其他權屬人放棄使用其申報高企的證明文件。

    7、如何證明公司知識產權的先進性?

    企業(yè)可請相關機構對知識產權的先進性進行查新,并出具相關報告;也可內部對公司知識產權的先進性進行說明,列明創(chuàng)新性,必要時有數據比對。

    8、企業(yè)在高企申報快截止前,剛獲得授權,尚未拿到證書的知識產權可以使用嗎?

    可以的,但是注意在上傳附件的時候提供授權通知書,以及繳費單據。


  • 【專利】劃重點!六問六答讓你輕松了解專利費用減繳基本問題

    問:申請專利費用減繳的個人或單位應滿足什么條件?

      答:上年度月均收入低于3500元(年收入4.2萬元)的個人;上年度企業(yè)應納稅所得額低于30萬元的企業(yè);事業(yè)單位、社會團體、非營利性科研機構。

      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應當分別符合上述規(guī)定。

      問:專利費用減繳的種類有哪些?減繳比例是多少?

      答:下列4類費用可以申請減繳:申請費(不包括公布印刷費、申請附加費);發(fā)明專利申請實質審查費;年費(自授予專利權當年起6年內的年費);復審費。

      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為單個個人或者單位的,可以減繳上述費用的85%;兩個或者兩個以上的個人或者單位為共同專利申請人或者共有專利權人的,可以減繳上述費用的70%。

      問:如何辦理專利費用減繳手續(xù)?

      答:申請人應當先辦理費減備案,提交備案請求后,將規(guī)定的證明文件在規(guī)定的時限內提交到指定的代辦處進行審核。

      費減備案合格后,在一個自然年度內,申請人只需要針對對應的專利申請?zhí)峤粶p繳請求,不需要再提交證明文件。

      提交減繳請求的方式:對于新申請,在專利請求書中勾選“請求費減且已完成費減資格備案”,并寫明證件號碼(即備案號);對于申請后請求費減的,應當提交“費用減繳請求書(申請日后提交適用)”,并寫明證件號碼(即備案號)。

      需要注意的是,減繳申請費的請求應當與專利申請同時提出,其他費用減繳請求可在繳費期限屆滿兩個半月之前提出。

      問:申請人在哪里辦理費減備案手續(xù)?

      答:申請人應當通過“專利事務服務系統(tǒng)”辦理費減備案手續(xù),

      網址:http://cpservice.sipo.gov.cn/index.jsp

      電子申請注冊用戶可以直接填寫電子申請用戶“注冊代碼”和“密碼”登錄“專利事務服務系統(tǒng)”,非電子申請注冊用戶需要注冊“專利事務服務系統(tǒng)”賬號才能辦理費減備案。

      問:在專利事務服務系統(tǒng)中如何辦理備案?

      答:登錄專利事務服務系統(tǒng)后,在上方偏右的位置選擇“業(yè)務辦理”,打開以后在左側菜單欄選擇“費減備案請求”,在“費減備案請求”頁面點擊右側偏上處的一個較小的“業(yè)務辦理”圖標,按照要求填寫備案請求并提交。

      問:備案時,系統(tǒng)提示“姓名與身份證號”不匹配,或者“您的單位名稱和組織機構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無法通過校驗”時該如何處理?

      答:費減備案時,系統(tǒng)會與公安部門和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的數據進行聯網,驗證名稱與身份證號以及組織機構代碼/統(tǒng)一社會信用代碼的一致性,如果不一致,則不能通過驗證,也就無法完成備案。

      申請人應檢查填寫是否有誤,另外如果是新成立的單位,或者單位剛剛發(fā)生過名稱的變更,則有可能是該數據尚未上傳至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數據庫,申請人可以登錄全國組織機構代碼管理中心的網站:www.nacao.org.cn驗證。

      如果的確尚未更新,或者該數據庫記錄的信息有誤,申請人應及時與該中心或者當地的代碼證管理中心聯系更新。(未完待續(xù))(作者:謝輝,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局初審及流程管理部受理處


  • 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不愿申請專利為哪般?

    近日,根據中國科協調查,在一些依靠工藝創(chuàng)新提升產品質量和效益的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其單位負責人卻不愿意甚至限制技術人員申報專利。

      “專利制度一是鼓勵創(chuàng)新者通過市場的方式進行創(chuàng)新,二是鼓勵創(chuàng)新者把他們的創(chuàng)造公布出來,這樣可以避免社會重復研發(fā),從而提高社會整體的效率,所以專利制度一方面鼓勵公開,另一方面是鼓勵創(chuàng)新?!敝袊茖W院大學公共政策與管理學院法律與知識產權系副教授尹鋒林告訴《中國科學報》記者。

      既然專利制度的產生是為了更好地保護創(chuàng)新,為何會出現上述現象呢?

      不申請專利原因何在

      中國科協的調查報告顯示,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不愿申報專利主要有以下原因:

      一是工藝創(chuàng)新易被競爭對手模仿。工藝創(chuàng)新企業(yè)的生產設備大同小異,工藝創(chuàng)新成果一旦被競爭對手知悉,基本不需要固定資產投資,僅需要調整相關工藝參數和簡易的技改投入,創(chuàng)新成果就很容易被模仿和抄襲。

      二是專利申報易被駁回。公司擔心專利申報書過于詳細造成技術泄露,因此在專利申報過程中,技術人員對于技術方案的關鍵問題一般會有所保留,導致專利申請失去創(chuàng)新性而被專利局駁回。

      三是侵權行為取證困難,難以維權。競爭對手的侵權行為一般發(fā)生在生產現場,取證困難,侵權成本低,維權成本高,導致被侵權企業(yè)難以維權,因此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選擇不申報專利,防止侵權現象的發(fā)生。

      專利對創(chuàng)造者保護不夠

      中國科學院過程工程研究所研究員許光文在接受《中國科學報》記者采訪時表示,上述三方面原因都是存在的,除此之外,處罰太少和實施不力也是阻礙企業(yè)申報專利的因素?!肮に噭?chuàng)新的難度比較大,源頭可變性比較少,全新工藝的開發(fā)是很難的,需要很多年的積累,因此創(chuàng)新的空間比較小。這是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較少申報專利的內在因素。不過,國內不愿申報專利的企業(yè)不僅僅局限于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究其原因,還在于國內對專利侵權的處罰太輕,對創(chuàng)造者的保護不夠,對于侵權行為的處罰實施力度不夠?!?/p>

      中國科學院大學人文學院教授尚智叢則認為,在各國的發(fā)展過程中都會有這種情況,有很多企業(yè)有一些能夠獲得市場歡迎的工藝流程和方法,而不去做專利申請,僅僅作為商業(yè)秘密在使用。“不愿申請專利的情況是普遍存在的。因為企業(yè)以營利為目的,所有的創(chuàng)新是以增加利潤,擴大投資為標準,是否申請專利只是一個手段?!?/p>

      企業(yè)應進行專利的統(tǒng)籌規(guī)劃

      尹鋒林認為,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在決定是否申請專利前,要考慮以下問題:

      第一是工藝流程本身是否需要申請專利?!叭绻承┕に囃ㄟ^商業(yè)秘密的方式能夠獲得比較長期的保護,對企業(yè)來說就要衡量是通過保密的方式獲得市場優(yōu)勢地位還是通過申請專利的方式獲得市場優(yōu)勢地位?!币h林舉例,“比如可口可樂,它的配方目前還是作為商業(yè)秘密在使用?!?/p>

      第二,以前我們對專利的實際保護水平和我們鼓勵創(chuàng)新的發(fā)展需要有一定差距?!半m然我們的專利制度已經與國際接軌了,但由于我們以前主要是引進國外技術、模仿國外技術,在這種情況下,我們對專利的實際保護水平相對來說是比較弱的。這和我們當時的歷史條件、經濟發(fā)展水平和技術水平是相吻合的。但現在,我們的技術實力達到了一定水平,而且我們現在正在經濟轉型升級,需要通過創(chuàng)新驅動發(fā)展,所以我們現在必須要提高專利的保護水平,這是我們經濟發(fā)展的內在需要。”尹鋒林強調,最近幾年,從中央、國務院到各地方,一直在加強知識產權保護方面作努力。我們國家整體的知識產權保護水平正在迅速加大?!鞍l(fā)明創(chuàng)造人應該對此抱有信心。”

      第三,無論是工藝的專利權人還是其他創(chuàng)新的專利權人,都需要加強專利保護的意識?!耙皇窃谏暾垖@麜r專利權的保護范圍要盡量大一些,真正想到將來發(fā)生糾紛時如何防止別人侵權,如果申請專利時的保護范圍比較小,其他競爭企業(yè)可能就比較容易鉆空子。二是需要有這樣一種意識,申請專利是一種投資,而不是成本,要進行投資的話,在獲得專利權之后,需要利用專利權去獲得市場效益,如果有競爭對手進行模仿,要有維權意識。授予專利權只是給你這個權利,但你是不是能從市場上獲得相關利益,是需要權利人自己去主動爭取的。三是以前權利人或訴訟代理人只是重視專利侵權訴訟是否能勝訴,但對賠償反而不是特別重視,特別是在舉證方面。我們現在的法律制度和司法解釋都是傾向于給專利權人比較高的賠償數額,所以無論專利權人還是代理律師,需要充分地理解和把握訴訟規(guī)則,然后舉出比較有力的賠償數額證據,這種情況下,法院就比較容易給專利權人比較高額的賠償數額?!?/p>

      尹鋒林強調,工藝創(chuàng)新型企業(yè)不愿意申請專利在某種程度上是一個進步,是對專利制度本身有更好的認識。對于是否該申請專利需要有一個知識產權布局或專利布局?!皩τ趧?chuàng)新技術如何保護需要進行一個好的設計,在申請專利時還需要布局怎樣維權和怎樣使用,只有在統(tǒng)籌規(guī)劃之下,才可能通過運用知識產權制度來為企業(yè)獲得更大的利益?!薄。ㄗ髡撸喉n天琪)


  • 企業(yè)并購盡調過程中的知識產權問題有哪些?

    摘要:在企業(yè)并購過程中,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是必不可少的一環(huán)。盡職調查是要確定:知識產權資產是否存在,所有權屬于誰,擁有人的控制權有多大,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戰(zhàn)略價值,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潛在責任。

      在企業(yè)并購過程中,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是必不可少的一環(huán)。盡職調查是要確定:知識產權資產是否存在,所有權屬于誰,擁有人的控制權有多大,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和戰(zhàn)略價值,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潛在責任。知識產權的經濟價值通常取決于知識產權的類型及其范圍,包括知識產權有效期的長短、受保護地域的范圍以及是否受到其它協議的限制等。知識產權的戰(zhàn)略價值取決于其是否能很好地適合業(yè)務目標和其是否能夠有效地實施。知識產權盡職調查的結果將會直接影響交易的價格,有時可能會導致交易結構的重新評估或改變,有時甚至決定并購的成敗。

      知識產權盡職調查一般包含以下七個步驟。

      一、掌握并購目的 

      知識產權律師首先要與并購方討論并購在知識產權方面要達到的商業(yè)目的和未來的商業(yè)計劃,必須清楚地了解客戶期望從此次交易中獲得何種資產和對這些資產使用方式。當然,知識產權律師主要關注的是專利技術、商標和著作權等無形資產。根據并購目的,律師完成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就該交易能否滿足客戶要求提交報告。

      二、確認并購的交易結構 

      股權并購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相對簡單,交易成本較低。因為在股權并購中,目標公司擁有的所有資產將自動轉移給買方。但即使如此,仍然需要審查:目標公司是否真的擁有或者有權利使用那些運營某種商務必不可少的知識產權資產?目標公司股權控制的改變是否終止了某些重要的知識產權許可?

      資產并購中的知識產權問題相對復雜。不但要審查目標公司對每一個專利、商標、版權、域名等知識產權是否擁有所有權或使用權,還必須弄清楚其是否有權轉讓或許可他人使用,這些轉讓和許可是否要受限于某些條件,同時在交易過程中還需要針對目標公司每一個知識產權準備單獨的轉讓或許可協議,必須考慮不同國家對協議的條款和生效有不同的要求,如要求相應的知識產權當局批準或備案等。

      三、審查知識產權的有效性 

      對所涉專利問題,要注意審查企業(yè)是否按時繳納專利年費以維持其專利權的有效性,必要時可通過查詢專利登記薄來確定盡職調查時的法律狀態(tài),審查其是否被無效,或因其他原因失去專有權。特別要注意審查商標有效期及其是否在期限屆滿前申請續(xù)展并獲批準。

      四、分析知識產權的真正權利人 

      以專利為例,以目標公司作為申請人或專利權人申請的專利,可能是其員工發(fā)明的,需要審查勞動合同中對此是否有約定:如果有約定,就根據勞動合同中的約定來確定誰擁有專利;如果沒有約定,就應根據《專利法》的相關規(guī)定來看其是否屬于職務發(fā)明并確定其歸屬。有時也需要審查發(fā)明人與目標公司的關系(發(fā)明人不是目標公司職員的情況),也許發(fā)明人才是真正的權利人,而表面上的專利權人并不真正擁有該專利。對于合作開發(fā)和委托開發(fā)的專利技術,首先審查是否有雙方約定,有約定從其約定,無約定的委托開發(fā)其專利權屬于受托方,無約定的合作開發(fā)其專利權屬于合作各方共有。對于共同擁有專利的情況,一定要審查雙方的合作合同,審查相互之間的權利義務,尤其是對專利轉讓是否有限制性的規(guī)定。

      版權的歸屬與專利權有一些差別,僅僅是職務作品,其版權由作者享有,單位只有權在業(yè)務范圍內優(yōu)先使用。只有當主要是利用單位的物質技術條件創(chuàng)作,并由單位承擔責任的工程設計圖、產品設計圖、地圖、計算機軟件等職務作品,或者是有合同約定時,職務作品的版權才屬于單位。合作作品的版權由合作作者共同享有,不能通過合同來約定由其中的一方享有。

      在此要特別重視委托開發(fā)和合作開發(fā)中知識產權的歸屬問題。由于著作權不需登記注冊就生效,時有企業(yè)并不擁有著作權卻誤以為自己是著作權人,因此,企業(yè)是否真正擁有著作權,往往還需多方核查。如果某產品是與他人合作開發(fā),合作合同中關于著作權歸屬又無清晰的界定,就存在發(fā)生糾紛的可能。筆者曾代表一家著名大型跨國集團對中國一家從事手機外殼設計的公司作知識產權盡職調查。調查中發(fā)現,該公司主要以接受委托和合作的方式開展業(yè)務,其設計產品的版權和專利權的權屬關系非常復雜。有關權利歸屬的約定共有9種類型,有的約定比較清楚,可操作性強,而有的約定極其不確定。例如其中一種委托合同約定:在委托方付清所有的設計費前,所有的版權和專利權屬于受托方;付清設計費后,委托方就其接受的所有設計享有知識產權;對于沒有被委托方接受的設計,六個月后受托方可以有控制權,但在轉讓給第三方前,必須獲得委托方的書面同意,委托方必須在一周內答復,否則受托方可以處置。表面上看,受托方擁有未被委托方接受的設計的知識產權,受托方對這些設計申請專利和登記版權都是合法有效的,名義上是這些未被接受設計的知識產權所有人,但事實上,只要受托方轉讓其知識產權就需要委托方同意,對方握有絕對否決權,所以其知識產權處于極其不穩(wěn)定的狀態(tài),受托方并不能自由地轉讓上述設計的知識產權。加之該公司內部檔案記錄缺失,無法確定以該公司名義申請的專利和登記的版權的真正所有人。鑒于此種知識產權極度不確定的狀態(tài),筆者在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后建議否決該項并購,客戶采納了律師意見,最后放棄了收購該公司。

      五、審查知識產權的范圍,確定是否符合客戶并購的目的和是否能夠有效地為客戶所實施 

      以發(fā)明專利為例,作盡職調查時不僅要看目標公司是否擁有發(fā)明專利,有時還要研究發(fā)明專利的保護范圍。由于專利的權利要求書寫得不完備,而令收購企業(yè)放棄收購的事例也并不少見。權利要求書不完備會使專利保護范圍過窄,令競爭者很容易繞過該項專利,在市場上形成激烈的競爭。遇到這種情況,該專利預期的長遠經濟價值和戰(zhàn)略價值就并不會象并購時的市場表現那樣好。一旦競爭對手通過研究已經公開的專利說明書,找到替代專利的方法,其競爭優(yōu)勢將不復存在。另一方面,對于并購中特別需要的專利或待頒專利,不但要研究其授權狀態(tài)或授權后被宣告無效的可能性,還要弄清楚,即使擁有該項有效專利后,該專利的實施是否仍然需要從競爭企業(yè)獲得其它核心專利的許可。如果存在這種可能性,就必須對收購價格乃至收購的必要性重新作出評估。

      在盡職調查中,商標的審查重點在于審查目標公司的商標所核準注冊的商品范圍是否覆蓋了客戶所要從事的商業(yè),目標公司是否擁有客戶所期望開拓的海外市場的商標專用權。要區(qū)分目標公司擁有的是商標專有權還是從第三方處獲得的商標使用權。如果是后者,一定要審查目標公司是否有再許可的權利,如果沒有,就要設法從原始商標持有人處獲得商標許可,否則并購可能流產。即使是在股權收購時也要注意,在商標許可協議中是否有股東變更后,商標許可將會收回等類似條款。

      假設某公司并購聯想公司下屬的某子公司的資產,其目的就是使自己的計算機標上“聯想”的商標出售,但事實上該子公司只有“聯想”商標許可使用權,并沒有權利許可他人使用“聯想”商標,這時并購的目的就不能實現。

      六、考察目標公司是否存在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 

      避免在不知情的情況下,突然之間成為知識產權侵權方,是并購中需要特別注意的。為此,在進行知識產權盡職調查時,也必須要審查目標公司與他人是否有知識產權的訴訟或糾紛,或其他可能存在的侵害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在了解相關情況后再評估已有的訴訟對目標公司運營的影響和潛在糾紛可能的后果等。如果目標企業(yè)有侵犯他人知識產權的情形,就需要權衡并購目的和侵權后果的輕重。外資企業(yè)非常在意目標公司經營的合法性,在筆者代理過的并購案件中,對目標公司的設計軟件、制圖軟件甚至日常辦公軟件是否有合法來源都要求進行審查。

      七、起草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報告 

      盡職調查報告要列明事實,在總結事實的基礎上,闡明存在的問題和風險,提出初步解決方案。

     ?。ㄒ唬┲R產權談判和準備收購協議

      完成知識產權盡職調查后,知識產權律師在隨后的知識產權談判中,還需要進一步確定知識產權的交易結構,準備收購協議中相關的知識產權交易條款,確保交易安全。

      當出賣方僅出賣部分業(yè)務,而不是公司全部時,應與目標企業(yè)商談知識產權的交易結構,明確出售部分的知識產權與不出售業(yè)務部分知識產權,確認收購方所獲知識產權的權利范圍和使用方式,以及目標企業(yè)仍繼續(xù)使用的知識產權的權利范圍和使用方式。

      在收購協議條款中必須包含目標公司對知識產權的陳述和保證。陳述和保證設計、撰寫得越嚴密、越周全就越有利于購買者。只有經過盡職調查,才能有針對性地設計陳述和保證,保證購買者獲得期望的知識產權。陳述和保證雖然不能對抗第三方,但能夠敦促目標公司履行承諾。

      但僅僅依靠陳述和保證,依靠對權利的聲明和放棄是遠遠不夠。在中國的知識產權法律體系下,專利和商標的轉讓必須經過知識產權局和商標局的批準后才生效,專利和商標的許可合同也是經過備案后才能對抗第三人。版權的轉讓雖然無需版權局批準,但經過版權保護中心登記變更版權所有人并公告后的公信力才會更強,權利的法律狀態(tài)才會更穩(wěn)定。所以在知識產權談判并準備收購協議時,務必把知識產權轉讓合同的生效或許可合同的備案作為整個交易的前提條件之一。

     ?。ǘ嗬D移生效的法定要求

      需要注意的是,被收購的知識產權必須在相應的知識產權機關里核準并轉移到新公司名下后,新公司才真正擁有這些知識產權。及時登記知識產權所有權的變更對保護知識產權有效性和知識產權實施至關重要。因此,為證實專利、商標或版權的新所有者作為登記所有者,收購方有必要為每項知識產權準備單獨的轉讓文件,以便向相應權利的核準登記機關提交。

      筆者曾接手一個由于并購之初沒有知識產權律師參與,并購文件準備不當,導致無法順利實現知識產權轉讓的案子。交易雙方把專利、版權等知識產權寫進了一個總的知識產權轉讓合同里,沒有顧及到專利和版權分由不同的管理機關來負責轉讓的審核和備案,也不知道中國知識產權局要求針對每一個專利要有單獨的專利轉讓合同,而不是由一個總的合同包括所有被轉讓的專利這些知識產權律師所應具備的基本常識。(作者:陳容 張衛(wèi))

     

  • 如果「專利含金量」受到了質疑,怎么辦?

    在發(fā)生專利侵權糾紛時,專利權評價報告可以作為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在專利權人實施專利方面,專利權評價報告可作為專利權轉化、商業(yè)推廣和交易中證明專利“含金量”的重要依據。下面就讓筆者給大家介紹下:


    一、專利權評價報告:


    根據專利法第六十一條第二款的相關規(guī)定,專利權評價報告是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審理、處理專利侵權糾紛的證據,主要用于人民法院或者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確定是否需要中止相關程序。專利權評價報告不是行政決定,因此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不能就此提起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


    二、可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的專利類型:


    已經授權公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包括已經終止或者放棄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三、不可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的專利:


    1、未授權公告的實用新型專利申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申請。

    2、已經被專利復審委員會宣告全部無效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3、國家知識產權局已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實用新型專利或者外觀設計專利。


    四、請求人資格:


    專利權人(包括共有專利的部分專利權人)或者利害關系人可提出。

    利害關系人是指:有權就專利侵權糾紛向人民法院起訴或者請求管理專利工作的部門處理的人。比如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專利權人授權起訴權的專利普通實施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


    五、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文件要求:


    1、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

    應當寫明實用新型/外觀設計專利的專利號、發(fā)明名稱、請求人和/或專利權人的名稱或者姓名。


    2、請求人是利害關系人的,應當同時提交相關證明文件:


    (1)如實施許可合同已在國家知識產權局備案,則需注明備案號,無需提交文件;

    (2)如請求人是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的,應當提交與專利權人訂立的專利實施獨占許可合同或其復印件;

    (3)如請求人是專利權人授予起訴權的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人,應當提交專利權人訂立的專利實施普通許可合同或其復印件。


    3、委托書:


    (1)請求人是專利權人且已委托專利代理機構作全程代理,在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時仍然使用原代理機構,則無需委托書。

    (2)請求人是專利權人,在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時另行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則應當另行提交委托書。委托書中寫明委托權限僅限于辦理專利權評價報告相關事務。

    (3)請求人是利害關系人且委托專利代理機構辦理的,應當提交委托書,并在委托書中寫明委托權限為辦理專利權評價報告相關事務;


    (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 見下圖)

     

     

     


    六、關于繳費時限及費用:


    請求人自提出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之日起一個月內需繳納。

    費用名稱: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費;金額:2400元人民幣。

    如在期限內未繳納或未繳足,則視為未提出請求。


    七、關于形式審查:


    1、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經形式審查不符合規(guī)定需要補正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發(fā)出補正通知書,要求請求人在收到通知書之日起十五日內補正;期滿未補正或者在指定期限內補正但經兩次補正后仍存在同樣缺陷的,其請求視為未提出。

    2、請求被視為未提出的,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發(fā)出視為未提出通知書,通知請求人。

    3、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經形式審查合格的,應當及時轉送給指定的部門做出報告。


    八、審查期限:


    國家知識產權局應當自收到合格的專利權評價報告請求書和請求費后兩個月內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


    報告使用國家知識產權局統(tǒng)一指定的標準表格,作出后由審查員和審核員共同簽章,并加蓋“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知識產權局專利權評價報告專用章”。


    九、其他內容:


    1、對于評價報告中,專利內容的審查所涉及的法條根據,審查員檢索的要求,筆者不在此篇詳述。大家可參考審查指南對應部分3.2專利權評價報告內容及3.3檢索的內容及第二部分第七章。


    2、對同一項實用新型或者外觀設計專利權,有多個請求人請求作出專利權評價報告的,國務院專利行政部門僅作出一份專利權評價報告。


    3、任何單位或者個人可以查閱或者復制該專利權評價報告。


     

  • 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專利文件撰寫不清楚」應如何處理?(附涉案專利說明書)

    湖北某艾灸科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7日申請了名稱為《遠紅外艾灸貼》(專利號:201320829302.0)的實用新型專利(專利說明書見附件),并于2014年6月1日授權。2017年9月,專利權人發(fā)現網絡上有多家公司銷售與其產品相同的艾灸貼,于是向互聯網平臺投訴,要求刪除鏈接。期間作者正好在知識產權中心作為鑒定人員經手此案,以專利說明書對核心結構描述不清,嚴格按照說明書和附圖來解釋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做出了不構成侵權的結論。

     

    涉案專利說明書不夠清楚在專利侵權糾紛中經常遇到,作為案件承辦人員,首先需要明白——

     

    一、專利保護范圍的確定原則

     

    根據專利法59條之規(guī)定,專利保護范圍依據權利要求的內容確定,權利要求不清楚時說明書、附圖可以解釋權利要求。因此,對權利要求中所有內容的確定必須來源于專利文件的披露。

     

    由此可見,要確定專利保護范圍,必須有一個清楚完整的說明書。但是在實踐中,經常有專利說明書撰寫不夠清楚完整的情況,在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法院或專利管理部門執(zhí)法者在遇到此類情況就應該了解——

     

    二、專利說明書不清楚如何處理的法律規(guī)定

     

    我國專利法26條第3款規(guī)定,說明書應當對發(fā)明或者實用新型作出清楚、完整的說明,以所屬技術領域的技術人員能夠實現為準。 

     

    為解決專利侵權糾紛處理中專利說明書撰寫不夠清楚完整的情況,最高人民法院2016年3月21日出臺的《關于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二)》?。ǚㄡ尅?016〕1號)給出了明確規(guī)定:

     

    第三條 因明顯違反專利法第二十六條第三款、第四款導致說明書無法用于解釋權利要求,且不屬于本解釋第四條規(guī)定的情形,專利權因此被請求宣告無效的,審理侵犯專利權糾紛案件的人民法院一般應當裁定中止訴訟;在合理期限內專利權未被請求宣告無效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權利要求的記載確定專利權的保護范圍。 

      

    第四條 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中的語法、文字、標點、圖形、符號等存有歧義,但本領域普通技術人員通過閱讀權利要求書、說明書及附圖可以得出唯一理解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該唯一理解予以認定。 

     

    對于即使結合說明書和附圖也無法確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的,法院或專利管理機關可以直接駁回權利人請求。如最高人民法院2012年典型知識產權案件 之一的“防電磁污染服”實用新型專利侵權糾紛案就是這樣處理的。該案爭議焦點是如何確定權利要求術語“導磁率高”的含義,最高人民法院認為根據涉案專利說明書以及原告提供的有關證據,本領域技術人員難以確定權利要求1技術特征C中“導磁率高”的具體范圍或者具體含義,不能準確確定權利要求1 的保護范圍,無法將被訴侵權產品與之進行有實質意義的侵權對比,駁回了權利人的訴訟請求,此案后來成為最高人民法院第55號指導案例。 

     

    對專利管理部門來說,盡管沒有相關法律解釋可以使用,但是應當參照最高人民法院法律解釋和有關案例反映的精神來處理。

     

    下面結合上述案例來闡明如何在實踐中掌握這些規(guī)定。首先,在確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時,應該把握——

     

    三、根據權利要求對保護范圍的界定僅限于說明書描述,不得做隨意擴大或延伸

     

    該專利獨立權利要求為:遠紅外艾灸貼,它包括遠紅外艾灸貼本體,其特征在于:所述遠紅外艾灸貼本體包括一底層,該底層兩端頭處分別對應設置有透氣粘貼層(1),所述底層上由內向外依設置有托瑪琳遠紅外礦物發(fā)熱層(2)、蘄艾灸療層(3)和理療液導入層(4);所述蘄艾灸療層(3)表面上設置有艾灸理療液層(附圖標記參見專利說明書附圖)。

     

    說明書附圖給出了一個具有三層結構類似創(chuàng)可貼的物體,說明書未對蘄艾灸療層(3)的結構、作用功能未做任何說明。結合說明書中使用方法:本實用新型在使用時,將儲在瓶里的艾灸理療液,倒入到遠紅外艾灸貼本體上的理療液導入層4 上,通過理療液導入層4 的微孔滲透至蘄艾灸療層3 上,形成一艾灸理療液層;然后再通過托瑪琳遠紅外礦物發(fā)熱層2 發(fā)熱,作用于艾灸理療液,從而在使用者的患處發(fā)效作用;由于在遠紅外艾灸貼本體的底層兩端頭設置有透氣粘貼層1,因此能夠方便將本實用新型粘貼在人體的任何部位,方便實用。本實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實用新型遠紅外灸療貼采用遠紅外技術,加入蘄艾萃取物及托瑪琳礦物精粉模擬艾灸熱效應原理,配合中藥自體發(fā)熱技術,達到灸療、藥療、理療三重作用。

     

    結合說明書使用方法和工作原理,可以得出療效部分是依靠加熱艾灸理療液起到治療作用,根據本領域一般技術人員理解,蘄艾灸療層(3)僅是一個吸附理療液的載體,并非其治療作用。

     

    基于以上對專利文件理解確定專利保護范圍后,用專利權利要求特征來比對涉案產品結構特征后得出結論——

     

    四、該專利文件撰寫不清楚使得專利保護范圍無法界定,導致專利得不到保護

     

    根據專利權人和被控侵權人產品,該專利其實是為了解決傳統(tǒng)艾灸需要點燃艾條,明火不安全且操作不便的問題,利用礦物發(fā)熱層的熱量對中藥粉末(以艾草為主)加熱起到類似艾灸作用。這里起核心艾灸作用的是中藥粉末包而非艾草萃取物(理療液)。

     

    而專利文件中對層狀結構描述是:由內向外依設置有托瑪琳遠紅外礦物發(fā)熱層(2)、蘄艾灸療層(3)和理療液導入層(4);所述蘄艾灸療層(3)表面上設置有艾灸理療液層。說明書未對蘄艾灸療層(3)的結構、作用功能做任何說明,同時附圖給出了一個具有三層結構類似創(chuàng)可貼的物體,結合該說明書描述的工作原理,該專利應該是依靠發(fā)熱層對吸附于灸療層(3)的理療液(艾草萃取物)加熱起到類似艾灸作用,對灸療層的理解就是一個吸附理療液的載體(類似海綿、無紡布等的多孔結構材料構成的單層結構)。由于涉案產品(見被控產品照片)中中草藥粉末包與專利中蘄艾灸療層(3)結構、作用完全不同,因此涉案產品并沒有落入專利保護范圍。

     

    盡管在案件討論中由有人根據所看到的實際產品結構認為專利文件中灸療層就是中草藥粉末包,作者堅決不同意這一看法。這種根據產品來解讀或解釋專利權利要求的邏輯是完全不符合專利法規(guī)定的。根據專利法59條之規(guī)定,專利保護范圍依據權利要求的內容確定,權利要求不清楚時說明書、附圖可以解釋權利要求,因此,對權利要求中所有內容的確定必須來源于專利文件的披露。所以作為案件承辦人員在確定專利保護范圍時,切忌——

     

    五、先入為主,根據涉案產品結構來解讀和理解專利文件中披露不清楚的結構特征

     

    涉案專利對灸療層結構、功能均未作說明,導致本領域技術人員無法理解,因此有人會根據所看到的實際產品結構認為專利文件中灸療層就是中草藥粉末包,這是要堅決杜絕的。首先從侵權判斷邏輯上,應該先閱讀專利說明書來確定權利要求內容,而不應該先觀察涉案產品再根據涉案產品結構來理解權利要求;其次從侵權判斷全面覆蓋原則上來說也是根據權利要求限定的特征在涉案產品上找權利要求指明的特征。

     

    因此在實際辦案過程中,可以采取先不要仔細研究涉案產品結構,而僅僅閱讀專利說明書確定專利保護范圍后,再去比對是否落入專利保護范圍,否則往往容易先入為主根據已經觀察到的涉案產品結構理解和解讀權利要求。還有最重要的一點就是,在確定權利要求保護范圍后,再次閱讀說明書看是否所有結構特征在說明書中有明確指引。

     

     

  • 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后,能否追究有效期間的侵權責任?

    注冊商標因與在先的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或者構成對在先馳名注冊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而在無效宣告/撤銷案件中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后,該商標在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前的效力狀態(tài)如何進行法律評價,使用行為是否具有可責性,在當前的商標理論研究以及侵權審判實務中,較少涉及。本文試對此類問題進行初步探討,拋磚引玉,并期望獲得同行的斧正及探討。

     

    一、《商標法》相關規(guī)定的立法變化

     

    2014年《商標法》的“注冊商標無效宣告”程序即為2001年《商標法》“注冊商標爭議”程序,2014年《商標法》的商標“宣告無效”即為2001年《商標法》的商標“撤銷”??紤]到這一立法變化,本文在行文時同時使用“宣告無效”和“撤銷”。

     

    1.注冊商標無效宣告之后的法律后果,規(guī)定于2014年《商標法》第四十七條:

    “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十五條的規(guī)定宣告的注冊商標,由商標局予以公告,該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

     

    宣告注冊商標無效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宣告無效前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和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依照前款規(guī)定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span>

     

    2.2001《商標法》并未規(guī)定商標被撤銷之后的法律后果。2002年頒布并施行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對此問題進行了規(guī)定:“依照商標法第四十一條的規(guī)定撤銷的注冊商標,其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有關撤銷注冊商標的決定或者裁定,對在撤銷前人民法院作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工商行政管理部門作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以及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或者使用許可合同,不具有追溯力;但是,因商標注冊人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

     

    二、商標無效宣告/撤銷結果的溯及力及例外規(guī)定

     

    1.法律的溯及力,即法律溯及既往的效力,是指法律頒布以后對它生效以前的行為是否適用的問題。如果適用,法律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適用,法律就沒有溯及力?;诜傻闹敢δ?,世界各國普遍承認法不溯及既往原則。我國《立法法》第九十三條規(guī)定:“法律、行政法規(guī)、地方性法規(guī)、自治條例和單行條例、規(guī)章不溯及既往,但為了更好地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權利和利益而作的特別規(guī)定除外。”

     

    2.商標被宣告無效/撤銷后,對四類民事法律行為不具有溯及力。一是人民法院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判決、裁定、調解書;二是工商行政管理部門做出并已執(zhí)行的商標侵權案件的處理決定;三是已經履行的商標轉讓合同;四是已經履行的商標使用許可合同。這四類行為,涵蓋司法行為、行政行為以及民事主體之間的法律行為。

     

    商標無效宣告/撤銷結果的溯及力,嚴格來說并不屬于法律溯及力的問題,但為了保持民事法律關系的穩(wěn)定性、行政和司法行為的確定性,以及商標無效宣告/撤銷結果的法律屬性類似于新法頒布,因此,商標無效宣告/撤銷的結果溯及力問題應遵循法律溯及力的一般原則。

     

    3.對比2014年《商標法》與2002年《商標法實施條例》,對溯及力的問題,2014年《商標法》增加了“依照前款規(guī)定不返還商標侵權賠償金、商標轉讓費、商標使用費,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應當全部或者部分返還?!边@實際上是在遵循溯及力一般原則基礎之上的例外規(guī)定。之所以做出例外規(guī)定,是因為立法者認為與溯及力一般原則相比,公平原則在特定情況下的價值高于溯及力一般原則。當出現明顯違反公平原則的情況時,應突破溯及力一般原則的適用。

     

    三、注冊商標無效宣告/撤銷之前的商標效力狀態(tài)

     

    1. 2014年《商標法》和2002年《商標法實施條例》都規(guī)定了“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根據法律的文意解釋原則,宣告注冊商標無效/撤銷,就是認為注冊商標從注冊時起就不存在,即在法律上不承認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存在或者曾經存在。注冊商標無效宣告/撤銷之前的效力狀態(tài),目前理論界探討較少,可供研究的案例也較少。

     

    2.在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上訴人江蘇蘇美達集團有限公司、江蘇蘇美達機電有限公司與被上訴人福安市森威機電有限公司、福建藝林廣告有限公司商標權侵權糾紛一案中[(2016)閩民終809號],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雖然涉案注冊號為10307248的“ECFIRMAN”及注冊號為10307234的“SUM”的商標于2014年12月31日被國家商標評審委員會裁定宣告無效,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于2015年11月20方作出上述商標被宣告無效的生效行政判決。在生效判決作出前,上述商標仍屬于有效狀態(tài)。

     

    在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審理的再審申請人拉法基股份有限公司與被申請人上海拉法基石膏建材有限公司、南京美世達建材有限公司侵害商標權糾紛再審一案[(2014)蘇知民再終字第0001號],江蘇省高級人民法院認為:盡管在當時趙強勝取得“拉法基”注冊商標不符合商標法的相關規(guī)定,但無論在外觀表現上還是基于對公眾認知的合理判斷上,趙強勝持有的“拉法基”注冊商標證在特定時間段是一個合法有效的權利證明書。

     

    3.從上訴兩份判決書對于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前的法律狀態(tài)所進行的價值來看,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和江蘇省高級人民都承認注冊商標被無效宣告/撤銷之前屬于有效狀態(tài)。筆者認可這種價值判斷。筆者認為,“注冊商標專用權視為自始即不存在”,是對注冊商標權利狀態(tài)的一種事后評價,是法律對既往事實進行追認的一個結果。而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前的有效期間,是特定時間段的一種客觀事實狀態(tài)。宣告無效/撤銷之前的有效狀態(tài)作為一種曾經的客觀事實獨立存在,與之后的宣告無效/撤銷結果并不矛盾。

     

    四、《商標法》并未對注冊商標有效期間的使用是否侵權作出規(guī)定

     

    注冊商標因與在先的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或者構成對馳名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而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后,該商標在有效期間的使用是否侵害相關聯商標行政案件中在先引證商標專用權,《商標法》未給出明確規(guī)定。

     

    2014年《商標法》第四十七條和2002年《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都有“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钡囊?guī)定。從語法、立法技術、以及法律條文的邏輯性來看,“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安排在無效宣告/撤銷結果不具有溯及力的四類行為之后,應當屬于不具有溯及力的四類行為的但書部分,即此規(guī)定中受損失的主體應限定為:司法判決、裁定、調解書的侵權方;工商行政處理的行政相對人;商標轉讓合同的受讓人;商標使用許可合同的被許可使用人。

     

    2014年《商標法》第四十七條和2002年《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六條圍繞上述四類主體進行立法規(guī)制,無效宣告/撤銷行政案件中在先引證商標注冊人不在規(guī)制的范圍之內,即“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條文中“他人”的范圍不包括無效宣告/撤銷行政案件中引證商標注冊人。

     

    五、對“他人”進行擴張解釋下應考量的六個因素

     

    雖然單純從《商標法》立法來看,并未對被無效宣告/撤銷結果之前的商標使用行為是否侵權作出規(guī)定,但這并不妨礙無效宣告/撤銷行政案件中引證商標所有人提起商標侵權訴訟。對于此類訴訟,筆者認為,在對受損失主體范圍進行擴張認定的情況下,應結合與《商標法》有關的相關法律規(guī)定,考量以下六個因素。

     

    1.商標授權行政信賴利益的保護因素

     

    商標注冊需要經過商標局的行政審查,商標局初步審定并進行公告的行政行為,是商標授權行政機關對商標是否具有可注冊性進行的合法性判斷,即商標局認為該商標的注冊合法。如果在三個月的異議期之內,沒有人對該商標提出異議申請,則商標局頒發(fā)商標注冊證書。

     

    《行政許可法》第八條規(guī)定:“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取得的行政許可受法律保護”。對于已經頒發(fā)的商標注冊證書,商標注冊人有理由相信該商標的注冊經過了商標局的認可,具有合法性。行政相對人對于商標行政機關的行政授權信賴利益,理應獲得法律的認可和保護。

     

    2.無效宣告/撤銷行政案件中引證商標注冊人的過錯因素

     

    商標初步審定并公告之后,有三個月的異議期間,他人如果認為該商標侵害到自己的合法權益,包括與在先的注冊商標構成近似商標或者構成對在先馳名注冊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可以提出商標異議申請,阻止該商標的注冊。如果在初審公告期間沒有提出異議申請,而是等到商標獲準注冊之后提出無效宣告,則申請人本身就存在一定的過錯。申請人的這種過錯,實際上已經破壞了商標的穩(wěn)定性,因此,理應由申請人對其過錯承擔一定的責任。

     

    3.司法信賴利益的保護因素

     

    在商標行政訴訟案件中,評審、一審、二審、再審四個階段,對于相同的事實,作出不同的價值判斷的現象非常正常。在高志石與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關于第3566908號“VERO MODA”商標行政爭議案件中,商標評審委員會認定爭議商標與引證商標商品不類似,北京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認為商品類似,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決[(2015)高行(知)終字第4215號]認定商品不類似,注冊商標予以維持,而最高人民法院再審判決[(2016)最高法行再99號]認為商品類似,撤銷了北京市高級人民法院的終審判決。

     

    “VERO MODA”商標終審判決被維持,再審判決被撤銷,那么,針對“VERO MODA”商標有效期間的使用行為,綾致時裝(天津)有限公司是否有權利主張賠償呢?對此,筆者認為:我國的司法審判制度是兩審終審制,而并非三審終審制。再審并非必經程序。當一件商標經過司法終審判決得以維持的情況下,商標注冊人有理由對司法終審判決產生信賴,基于此而進行的使用,不具有可責性。如果因終審判決被撤銷而可以事后追究商標注冊人的責任,則無疑會對終審司法判決的權威性帶來挑戰(zhàn),讓民事主體無所適從。因此,筆者認為,基于終審司法判決的公信力以及民事主體對終審司法判決的信賴利益,當一件商標經過終審判決有效的情況下,尤其不能針對終審判決之后的使用行為主張構成侵權。

     

    4.與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撤銷制度相協調因素

     

    《商標法》鼓勵商標注冊,尤其鼓勵注冊商標的使用。如果商標獲準注冊后連續(xù)三年停止使用,則會因違反2014年《商標法》第四十九條的規(guī)定而面臨著被撤銷的可能。因此,注冊商標的使用既是《商標法》賦予的權利,也是商標注冊人所需要履行的義務。既然使用注冊商標是《商標法》所賦予的權利以及必須履行的義務,則該使用行為就不應該具有可責性。

     

    5.注冊商標有效期間不具有可訴性因素

     

    最高人民法院2008年制定的《關于審理注冊商標、企業(yè)名稱與在先權利沖突的民事糾紛案件若干問題的規(guī)定》(以下稱2008年《規(guī)定》)第一條規(guī)定:“原告以他人使用在核定商品上的注冊商標與其在先的注冊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為由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一條第(三)項的規(guī)定,告知原告向有關行政主管機關申請解決?!?/span>

     

    根據上述規(guī)定,以申請在先的注冊商標為引證商標而對他人在后的注冊商標提起侵權訴訟,人民法院不予受理。這種制度的設計,可能有多方面的考量,但司法權與行政權的界限問題,必然是考量因素之一。商標由行政機關授權,對商標權的否定,當然應當經過行政裁決的先決程序,司法裁判審查行政行為的合法性,但不能代替行政機關作出行政裁定。因此,在注冊商標有效期間,對于并存的兩件注冊商標,司法不宜進行干涉。

     

    注冊商標有效期間,在先注冊商標權利人可謂并沒有對在后注冊商標提起訴訟的權利,這實際上也是對在后注冊商標有效期間合法權利的一種肯定。如果經過行政程序之后在后的注冊商標被宣告無效/撤銷,是否在先的注冊商標權利人就可以當然的恢復其在某一特定時間不具有的訴權,司法審判應予以慎重考量。

     

    6.注冊商標與馳名注冊商標沖突時禁止使用而不賠償原則因素

     

    2009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了《關于審理涉及馳名商標保護的民事糾紛案件應用法律若干問題的解釋》(以下稱2009年《解釋》),其中第十一條規(guī)定:“被告使用的注冊商標違反商標法第十三條的規(guī)定,復制、摹仿或者翻譯原告馳名商標,構成侵犯商標權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原告的請求,依法判決禁止被告使用該商標?!?/span>

     

    根據2008年《規(guī)定》,注冊商標之間的沖突問題,司法不能直接接入,但2009年《解釋》對此規(guī)定又有所突破。對于在先注冊商標構成馳名商標的情況下,針對已經注冊的商標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雖然可以提起民事侵權訴訟,但對于裁判結果,似乎也有一定的限制。條文的內容只是規(guī)定“禁止使用”,而沒有涉及到賠償問題。

     

    之所以作出這種折中的規(guī)定,筆者認為可能的考慮是:注冊商標本身經過了行政授權,商標權人基于對商標行政授權行為的信賴使用訴爭商標,本身是合法行為。但為了保護馳名商標,司法解釋作出了價值取舍,以犧牲訴爭商標權利人對注冊商標的使用權為代價來換取對馳名注冊商標的保護。在此情況下,法律本來已經偏向了馳名商標注冊人,因此需要以訴爭商標權利人不需要進行賠償進行再一次的利益平衡。如果訴爭商標權利人在已經被限制對注冊商標使用權的情況下還需要進行賠償,無疑是嚴重破壞了當事人對行政授權行為的信賴利益,也必然對行政授權行為的穩(wěn)定性、可預期性、可信賴性帶來挑戰(zhàn)。

     

    六、商標注冊人的惡意應指使用惡意

     

    1.對商標注冊人的主觀惡意進行評價,根據階段的不同,可以劃分為注冊惡意與使用惡意。惡意評價本身屬于對民事主體主觀心態(tài)的一種評價,評價者通常會依據自己的認知、好惡作出判斷,而并非介入被評價者的內心,因此,評價的結果與被評價主體內心真實的想法不同,在所難免。基于此,對惡意的評價,應當慎重。

     

    2.對于注冊階段的惡意評價,不能簡單的以商標是否近似作為判斷的依據。商標是否近似,雖然有客觀的標識可供比對,但標識是否近似的判斷結果,卻屬于主觀判斷,因人而異。在每年的商標行政訴訟中,所有被司法改判的行政裁定,平均大概會有40%屬于商標近似理由。由此可以看出,商標近似的判斷主觀性強,不能簡單的以商標近似作為惡意判斷的標準。

     

    3.筆者認為,“但是,因商標注冊人的惡意給他人造成的損失,應當給予賠償。”中的惡意,并不指向注冊惡意,而應指向使用惡意。

     

    首先,商標注冊行為本身并不具有商標侵權訴訟的可訴性,因為注冊行為本身并不會導致在先權利人利益的受損。

     

    其次,標識本身的近似并不能代表商標注冊人的惡意。如果商標注冊人在實際使用注冊商標過程中,走自己的品牌路線,并沒有改變注冊商標標識而故意靠近在先的注冊商標,或者通過登記與在先的注冊商標權利人相同的企業(yè)名稱而靠近在先注冊商標,或者宣傳與在先的注冊商標具有某種聯系等行為,而是規(guī)范的使用自己的注冊商標,則不能認定商標注冊人具有惡意。正如法國鱷魚與新加坡鱷魚,一個鱷魚頭朝左,一個鱷魚頭朝右,消費者的混淆在所難免,但他們之所以可以共存,就在于他們都是在走自己的品牌路線,而不是在借助于對方的品牌影響力。

     

    七、總結

     

    在后注冊商標因與在先注冊商標構成近似或者構成對在先馳名注冊商標的復制、模仿、翻譯而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后,在后商標被宣告無效/撤銷之前的效力狀態(tài)屬于有效。通常情況下,基于商標注冊人對商標行政授權行為的信賴以及法不溯及既往的一般法律原則,該商標有效期間的使用行為合法,不具有可責性。但當在后商標注冊人不規(guī)范使用注冊商標,刻意借助在先注冊商標的聲譽、傍名牌、搭便車時,事實上就已經突破了商標合法、合理使用的界限,所帶來的后果就是為在先商標注冊人對在后商標有效期間的使用行為進行追溯創(chuàng)造了合理理由。

     

     

  • 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還受保護嗎?

    《商標法》第五十條規(guī)定,注冊商標被撤銷、被宣告無效或者期滿不再續(xù)展的,自撤銷、宣告無效或者注銷之日起一年內,商標局對與該商標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注冊申請,不予核準。


    因此,商標未續(xù)展被注銷,一年后他人可注冊申請相同、類似商標,很多人視之為死亡商標,認為其已進入公共領域。然而,現實中,大量商標雖未續(xù)展但一直持續(xù)使用。對此類商標的情況,在一年之后,是已進入公共領域,還是存在繼續(xù)保護的價值,存在疑問。


    在此,筆者將從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保護之正當性、受保護之標準等方面分析,以便理清相關爭議。 


    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的商標法保護


    商標只是一種標識,其生命在于持續(xù)不斷的使用,商標法之所以要付出巨大的立法成本,絕不是為了保護商標這一純粹符號,而是為了保護其承載的商業(yè)信譽。


    可見,未持續(xù)使用的商標未續(xù)展被注銷,一年之后商譽視為不再存在,不予以保護符合商標法之目的。然而,有些注冊商標未續(xù)展卻一直持續(xù)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甚至已經達到馳名的程度,但商譽、商標與使用人、注冊人的聯系并未割裂,對這些商標不加以保護,易造成消費者混淆,也對持續(xù)使用人不公平,不利于良好市場秩序的建立,有違商標法之立法本意。


    實際上,《商標法》第十三條賦予未注冊馳名商標享有禁止混淆商標注冊與使用的權利;第三十二條規(guī)定對已經使用并有一定影響的商標享有五年內撤銷混淆商標的權利;第五十九條強調了在先使用并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侵權抗辯權。


    上述規(guī)定都是持續(xù)使用但未續(xù)展商標可受保護的現行法依據。


    在實踐中,相關判決也給予了現實依據。比如,在第1253401號“南微W及圖”商標爭議案中,北京高院認為:雖然因微分公司在有效期屆滿時未續(xù)展而失效,但是經過長期的生產經營,該商標已經成為該領域具有一定影響的商標,微分公司在商標失效后未實質放棄該商標,該商標的影響力隨著微分公司得在商標失效后的使用得到了進一步的延續(xù)。注冊商標的影響力導致相關公眾對商品的來源發(fā)生混淆或者誤認微分公司與上訴人之間存在某種內在的聯系,從而可能損害微分公司的利益。因此認定違反了《商標法》第三十一條的規(guī)定(現行《商標法》第三十二條)。【1】


    還有,商評委在第1534193號“遠航Sailing及圖”商標異議案件中也適用了現行《商標法》第三十二條后半段的規(guī)定來保護注冊商標未續(xù)展的商標利益。


    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的反不正當競爭保護


    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在商標法無法保護之時,反不正當競爭法也提供了兜底保護。


    根據《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三款規(guī)定,擅自使用他人的企業(yè)名稱或者姓名,引人誤認為是他人的商品,視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因此,若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與企業(yè)名稱相一致,也可將其視為企業(yè)名稱而受到保護。


    同樣,《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第二款也規(guī)定,擅自使用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稱 、包裝、裝演 ,或用于知名商品近似的名稱 、包裝 、裝演 ,造成和他人知名商品相混淆,使購買者誤認為是該知名商品的 ,視為不正當競爭行為,應承擔法律責任。


    因此,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如果已形成知名商標或服務的特有名稱、特有包裝、裝璜,即被賦予禁止他人不當使用的權利。


    不難看出,對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的價值,可以適用不同的法律依據,受到商標法和反不正當競爭法的全方位保護,不能簡單認為不受保護,已經進入公共領域。


    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的“持續(xù)使用”判定


    如上所述,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具有法律保護之正當性。問題在于,持續(xù)使用的未續(xù)展商標需要使用到何種程度才可以受到保護,這就涉及到“持續(xù)使用”的標準認定問題,在此要區(qū)分不同情況。


    一是對“馳名”理解。根據商標法十三條,如果持續(xù)使用達到“馳名”程度,則構成了未注冊的馳名商標。商標法第十四條進一步規(guī)定了馳名的判斷因素:1.相關公眾對該商標的知曉程度;2.該商標的持續(xù)使用時間;3 .該商標任何宣傳工作的持續(xù)時間、程度和地理范圍;4 .該商標作為馳名商標受保護的記錄;5 .該商標馳名的其他因素。


    二是對“知名”或“具有一定影響力”的理解。商標法第三十二條、五十九條都強調了已經使用并且“具有一定影響力”。反不正當競爭法第五條強調了知名商品的“知名”。實踐中,不管是判斷知名商品,還是已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其標準同樣參照第十四條,即馳名商標規(guī)定的要素,這容易讓人誤解三者的評判標準實質一致。


    筆者認為,不管是“具有一定影響力”還是“知名”,都屬于同一標準,應從競爭法的角度進行理解,與“馳名”判斷并不相同。比如,有的知名企業(yè)已經在行業(yè)內很有知名度,即使使用了很短時間,也應認定了知名商品或者具有一定影響力的商標。由于商標未續(xù)展,說明其已使用了很長時間,如果持續(xù)使用,就不應苛求過高程度,從而有利于防止不當搶注和侵權。當然,由于未注冊馳名商標的“馳名”認定與馳名商標相一致,應對“馳名”提出很高的標準,需要加以嚴格的認定。


    商標未經續(xù)展并不必然成為死亡商標,如果持續(xù)使用,仍具有法律保護的價值,不管是商標法、還是反不正當競爭法,都提供了保護的法條依據。對持續(xù)使用的程度也不應機械理解,要從競爭法的視角,既防止不當搶注和侵權使用,也可以通過馳名程度,對抗他人商標權利。

     

  • 商標還在申請注冊中,萬一想使用,怎么辦?

        大家都知道,商標注冊審查過程比較長,一般需要1年左右,而企業(yè)的經營活動,很多時候都需要盡快使用商標,尤其是做推廣不使用商標,往往還會給人不夠規(guī)范和專業(yè)的印象,令推廣的成效大打折扣,那么,在商標申請注冊期間,企業(yè)需要使用商標時該怎么辦呢?

     

     

     

     

    而在我國市場上可以看到兩種商標注冊標志在使用:大多數是在商標的右上角或右下角標注一個圓圈中有R字的符號,或者中文的“注”字,也有一些是在商標的右上角或者右下角標注“TM”。

     

    這種情況,有時是跟商標使用人的國別有關,比如不同于我國的商標“申請在先”原則,美國實行“在先使用”原則,即商標的先使用者獲得法律的保護。美國法律規(guī)定必須先有貿易和商標的實際使用,才能獲得商標的法律保護。雖然美國引入了注冊制度,但“在先使用”仍然是申請注冊的先決條件。在“在先使用”原則的基礎上,商標可以注冊,也可以不注冊。不注冊商標只要處于使用狀態(tài)也可以獲得法律保護。所以當我們看到一些正在使用中的美國商標標注了“TM”標識時,這樣的商標是受到美國商標法保護的。

     

    在我國,由于商標法實行的是“申請在先”原則,出于種種目的,有些不負責任的商標注冊代理機構會告訴企業(yè):“TM”就是注冊中商標的意思,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標注“TM”就可以使用這個商標了,只不過不可以標注是注冊商標罷了。

     

    很多企業(yè)使用商標心切,這種說法有利于促使企業(yè)注冊商標的決心。于是,不少企業(yè)剛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就把注冊中的商標放到了企業(yè)產品的各種包裝、合同甚至廣告中。殊不知,這樣做有侵權的風險,也有不少企業(yè)因此被起訴到法院。

     

    一旦法院認定侵權,那么企業(yè)不僅要面臨賠償,而且還可能涉及各種包裝、廣告費用等損失。

     

     “TM”是英文Trademark 的縮寫。中國商標法律中根本沒有規(guī)定“TM”標志有什么意義,也沒有提到允許企業(yè)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之后,就可以在標注TM的情況下使用該申請中的商標。



    在這種情況下使用商標,如果侵犯他人的商標權,同樣應該承擔侵權責任。原因很簡單,商標受理通知書只是告訴申請人商標局受理了這個商標申請,并不代表商標已通過審查。

     

    在《商標受理通知書》的下面都會有一句話:“注:本通知書僅表明商標局已收到申請人的商標申請,并不表明所申請的商標已獲準注冊”,其實就是提醒企業(yè)《商標受理通知書》的性質。

     

    因為《商標受理通知書》僅僅表明商標局已經收到了申請人的申請,但是還沒有開始審查。也就是說,哪怕注冊跟知名商標一模一樣的商標,也可以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

     

    假如在拿到《商標受理通知書》后就可以標注TM并使用該申請中的商標,那么豈不是可以赤裸裸地通過這種方式“合法”侵犯他人商標權?因此,“注冊中商標打上‘TM’就可以使用”的說法是荒唐的。

     

    一個圓圈中有R字的符號和“注”字符號,都是我國法律規(guī)定的注冊商標標記,表明該商標已在國家商標局提出注冊申請并獲得審查通過,拿到了商標注冊證書,成為注冊商標。

     

    R是英文Register即“注冊”的首字母。注冊商標具有排他性、獨占性、唯一性等特點,屬于注冊商標所有人所獨占,受法律保護,任何企業(yè)或個人未經注冊商標所有權人許可或授權,均不可自行使用,否則將承擔侵權責任。

     

    那么,企業(yè)是否可以使用尚處于注冊申請中的商標呢?確實答案是可以使用的,但有一定的侵犯他人商標權的風險,這跟是否加注“TM”無關。

     

    風險來自于三個方面:

     

    第一,申請商標之前沒有做檢索,存在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

    第二,雖然做了檢索,但是檢索工作不到位,有漏檢的情況;

    第三,雖然做了檢索,不過商標局的數據庫有一定的“窗口期”(即有些商標已經申請注冊,但是還沒有來得及錄入數據庫),在窗口期有人先申請了相同或者相似的商標。

     

    當然,企業(yè)使用了注冊中的商標,可能商標最終能獲得注冊,沒有引發(fā)任何問題。但企業(yè)也可能因此遭遇風險。

     

    比如在企業(yè)申請注冊商標之前存在相同或者近似商標,最后商標注冊沒有成功,還被人起訴或者投訴侵犯商標權,不但要賠償他人損失,企業(yè)前期的許多投入也付諸東流。

     

    建議企業(yè)在商標申請注冊期間,如果確實想使用該商標:

    一是要進行細致的商標檢索,最大限度地保證之前沒有相同或者近似商標;

    二要控制有關該申請中商標的各種投入包裝、宣傳的成本

     

    企業(yè)大規(guī)模的宣傳、推廣最好是在正式拿到商標注冊證書之后,以防止自己投錢,卻為他人做了嫁衣。

     

     

  • 公司注銷后,其名下的注冊商標咋辦?

    公司注銷后,名下的注冊商標咋辦?

    公司辦理了注銷登記后,其法律人格即消亡,不再具有民事主體資格,當然也就不應當再以已注銷的公司的名義,來實施任何民事行為或其他法律行為。否則的話,屬假借或假冒不存在的組織名義,或者說使用未合法成立的組織名義來實施相關行為。以已注銷的公司之名義所實施的行為,其法律效力待定,該行為的后果由實際控制支配者來承擔。


    以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嗎?

    不過,這里的注銷登記,是指該公司經依法清算后由清算組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注銷,并經公司登記機關核準注銷。公司登記機關對公司作出吊銷營業(yè)執(zhí)照處罰的,不屬注銷登記。被吊銷執(zhí)照的公司仍需依法申請注銷登記,在核準注銷登記前,被吊銷執(zhí)照的公司喪失經營資格,但仍有民事主體資格。也就是說,公司等企業(yè)終止,以注銷登記為準,而不以吊銷企業(yè)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因此,公司等企業(yè)辦理注銷登記后,不可能也不應當再以該公司或企業(yè)的名義處置商標權等資產。


    注冊商標權如何轉移?

    公司注銷時,其債權債務及剩余財產一般應當清算完畢。但也有特殊情況,尤其是知識產權會被遺忘處置。對遺忘處置的公司資產,在公司注銷后,應歸其股東共同所有;其股東在承繼公司資產的范圍內,繼續(xù)對該公司未清償的債務承擔責任。

    若公司在注銷登記前未處置其注冊商標,該公司注銷后,只要相關注冊商標仍在有效期內,就仍然是一項合法財產,該公司的權利義務承繼者可繼受取得相關注冊商標權。為此,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二十六條,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第三十二條,均規(guī)定了商標專用權移轉制度,即:“注冊商標專用權因轉讓以外的繼承等其他事由發(fā)生移轉的,接受該注冊商標專用權的當事人應當憑有關證明文件或者法律文書到商標局辦理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xù)。”

    2002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曾在第四十七條對辦理商標專用權移轉手續(xù)的時間有催辦性限定。即:“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自死亡或者終止之日起1年期滿,該注冊商標沒有辦理移轉手續(xù)的,任何人可以向商標局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提出注銷申請的,應當提交有關該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證據?!辈贿^,2014年的《商標法實施條例》刪除了前述規(guī)定。也就是說,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的,只要仍在注冊商標有效期內,就可申請辦理移轉手續(xù),其他人無權以未按期辦理移轉手續(xù)為由申請注銷該注冊商標。

    注冊商標權移轉,一般是向原商標注冊人的承繼者移轉(這里的承繼者,如死者的繼承人;原商標注冊人是企業(yè)的,包括該企業(yè)合并、分立或改制后的權利義務承繼者,該企業(yè)注銷后承繼其權利義務的股東或投資者),以及依法院裁定強制執(zhí)行移轉給新的權利人。


    這些“變通”行為不可取

    有些人會嫌前述操作麻煩,總想采取變通手段。如:向商標局隱瞞原商標注冊人已死亡或終止的事實,采取模仿簽名、假冒公章或想辦法拿到原公章,仍以原商標注冊人名義簽署商標轉讓協議,申辦商標轉讓手續(xù)?;蛘呤?,偽造相關證明文件,將新的受讓人偽稱為原商標注冊人的繼承人或權利義務承繼者,而向商標局申辦商標移轉手續(xù)。另外還有一種非常惡劣的情節(jié):既非合法的承繼者,也非承繼者同意的受讓人,而是惡意侵占者,采取偽造相關簽名蓋章、證明文件的手段,申辦注冊商標轉讓或移轉手續(xù),惡意侵占該注冊商標。

    如果原商標注冊人死亡或者終止后,并非由其權利義務承繼者承繼,而是通過商標移轉或轉讓手續(xù),直接從原商標注冊人名下過戶到第三方名下的,要么是隱瞞了由原商標注冊人的承繼者出讓給第三方這一事實,要么是非法侵占騙取商標。

    來源:工商行政管理半月刊

     

  • 商標注冊為什么要多類全類保護?

    先看張圖:

     

     

     

    如果特侖蘇只在牛奶制品注冊商標那么有人用“特侖蘇”注冊在農藥類別,還有人敢喝嗎!

    一個好的商標名稱,含義不錯,瑯瑯上口,會有很多人都想使用,因此,引發(fā)的一個個案件也就凸顯出來了!

    作為一個專業(yè)的商標代理人,在客戶選擇類別的時候,一般都是站在專業(yè)角度給客戶推薦關聯類別。但是好多客戶感覺商標代理人是為了擴大自己銷售業(yè)績推薦注冊,感覺自己的企業(yè)沒有發(fā)展到那一步,費用問題或者其他原因問題,不聽從商標代理人的意見。最后后悔都來不及。

    下面一篇文章告訴您代理人并不是為了收取代理費而故意給你推多類別。

    商標為什么要多類保護?一個真實的案例,某礦泉水同名商標被競爭對手注冊在農藥類別下。

     

     

     

     

     

    如果您的競爭對手做大了,您想想您會不會被搞死?客戶在購買礦泉水的時候聯想到農藥,誰還敢購買您的礦泉水?如果您做大了,您競爭對手在用這個商標在農藥下對于您的企業(yè)形象、銷售業(yè)績會不會受影響?

    品牌的發(fā)展非常不易,您的競爭對手在中間搞一搞,有可能形成品牌“膈應”。

    出名要趁早!商標注冊更要趁早。多類保護注更應該趁早。

    下面再給大家舉一個例子

     

     

     

    2000年某廠商向商標局提出“伊利YiLi”商標注冊申請!指定用在衛(wèi)生器械、水龍頭上。在公告期內,伊利集團提出異議申請,商標局裁定維持,伊利集團不服,提起訴訟,要求撤銷裁定,之后一中法院,支持了伊利公司訴訟,后來商評委不服,向北京市人民法院上訴,北京高院審理認定后,尤將伊利作為水龍頭等醫(yī)療器械商標,盡管上面的商品跟生產銷售性伊利公司沒有太大的關系,但實際上也深深影響了伊利集團馳名商標的聲譽。最后北京高院駁回商評委上訴請求。

    伊利提出異議的理由也很簡單,一旦商標用在馬桶上醫(yī)療器械,會對伊利飲品產生隱性影響,就算是馳名商標,伊利在自身的品牌保護上也走的無比艱辛,所以多類別保護是多么重要,而且是企業(yè)發(fā)展過程中必備重視的事情。

    注冊相關商標、近似商標、從知識產權角度上就是多類保護,第一防止后來者近似商標擦邊球風險,第二避免他人對自己經營多年的品牌造成負面影響。

    商標布局戰(zhàn)略不僅僅考慮多類商標注冊,而且還有全類保護,更加成熟的企業(yè)會提前布局全類注冊,對于一些小企業(yè)來說多類保護已經滿足要求了。

    在這樣一個市場競爭的年代,擁有知識產權相當于有一把利劍、使用好了可以在市場生存中獲得良好發(fā)展。

    那么話又說回來,商標多類別注冊有什么好處?

    第一:避免發(fā)生企業(yè)壯大后,生產經營的范圍中可能會擴大到以前沒有規(guī)劃的行業(yè)或者商品卻發(fā)現自己使用多年的商標在這個領域被別人注冊尷尬情況,如果發(fā)生這種情況,重新注冊勢必給企業(yè)帶來非常大的負面影響。

    第二 : 避免被惡意搶注、企業(yè)做大后,企業(yè)商品名稱被他人注冊,例如康師傅是方便面,如果放在馬桶上注冊了商標,勢必對康師傅聲譽、銷售帶來極其惡劣的影響。

    所以商標多類注冊不僅僅是成熟企業(yè)才應該做的事情,剛起步企業(yè)也應該盡早納入自己企業(yè)發(fā)展戰(zhàn)略之中,商標多類保護是商標保護最基本的方式之一。

     

     

  • 商標名字注冊不了怎么辦?

    商標作為區(qū)別商品來源和服務對象的特定標記,是否能給商品的購買者或服務行業(yè)的服務對象,留下深刻的印象,不僅取決于產品的質量好壞與服務過程的優(yōu)劣,同時也對商標名稱是否具有鮮明、醒目、易認、易記等個性特征,具有很高的要求。

     

     

    越來越多的商界朋友知道,商標專用權唯一獲取的途徑就是通過向國家商標局提交商標申請,隨著越來越多的人申請注冊商標,很多公司名字(商號)已經注冊不了了,這是越來越多企業(yè)無法避免的問題,碰到這種情況該怎么辦呢?

    1.通過增加或者減少具有實質含義的字來注冊,如:注冊教玩具類商標 奧爾夫,查詢發(fā)現注冊不了,可以改成:奧爾夫天地、奧爾夫之家。

    2.改字,結合企業(yè)特征,通過摘取企業(yè)名稱中的一個字,加上另一個具有特定意義的字組合,如:注冊鞋類商標 豪遠,查詢發(fā)現注冊不了,企業(yè)老板名字里有個志字,可以改為志遠來注冊企業(yè)商標(品牌)。

    3.更換形式,中文字注冊不了,可以通過拼音或者拼音縮寫來注冊商標,如:力霸衛(wèi)浴注冊不了,可以用LIBA或LBWY來注冊,使用的時候在對應的商標名稱下面標上公司名稱,消費者可以非常直觀的知道這個英文(拼音)商標就是該公司的。

    4.直接用企業(yè)文化相關的詞組來注冊,如:公司名字鑫豪注冊不了,而公司而企業(yè)文化宣傳口號為“誠信至上,譽滿天下”,那就可以采用“誠譽”來注冊商標了。

    雖然辦法有很多種,但是通過具體辦法得到的商標名字還是要咨詢相關具有一定專業(yè)水平的商標代理人來查詢,規(guī)避沒必要的風險,商標注冊從來就沒有百分百的成功率,而每一個合格商標代理人的主要工作就是將每一個代理人委托代理的商標注冊風險降到最低。

     

     

  • 公共領域的藝術品可以注冊商標嗎?

    前一段時間,歐洲自由貿易聯盟(EFTA)法院在一起案件中稱,公共領域的藝術品作為商標注冊并不當然違反公共政策或者道德準則。該案件源于奧斯陸地區(qū)的許多藝術品的版權保護期屆滿,管理其中一些藝術品版權的奧斯陸市政當局試圖將挪威雕刻家古斯塔夫.維格蘭(GustavVigeland)的藝術作品注冊為商標。EFTA法院稱,將這些藝術品作為商標注冊本身不會冒犯具有一般敏感度和容忍度的消費者,但是如果使用商標的商品或服務與藝術家的價值觀相抵觸,商標注冊則會被認為是盜用或者褻瀆藝術家的作品。

    那么,在我國的商標注冊實踐中,是否可以將已經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注冊為商標呢?

    實踐中,有不少這類申請的例子,如:徐悲鴻畫的駿馬被(注冊)在眼鏡商品上,達芬奇的《蒙娜麗莎》被申請在市場營銷服務上,《跨越阿爾卑斯山圣伯納隘口的拿破侖》的主要部分被申請在啤酒飲料商品和進出口代理服務上。


     

     

     

     

     

     

     

     

     

     

     

     

     

     

     

     

     

     

    (第16730946號)

    (第19835769號)

    (第18198545號)

    (第16110672號)

    針對這種類型的商標的可注冊性,在這里將對其是否侵犯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是否構成《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是否構成“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是否具有顯著性進行分析。

    一、是否侵犯他人現有的在先權利

    我國《著作權法》規(guī)定,公民作品的著作權除署名權、修改權、保護作品完整權的保護期不受限制外,其他的財產性權利包括復制權、發(fā)行權、展覽權、信息網絡傳播權等的保護期為公民作者終身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我們所稱的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往往指的就是著作權保護期限已經截止的作品,這些藝術品如被他人申請注冊為商標,一般是不構成侵犯他人在先著作權的情形的。

    但是,如果申請人將這些藝術品申請注冊在衛(wèi)生器具、性用品、棺槨等可能與藝術品價值相抵觸的商品上時,藝術品著作權的繼承者可以嘗試主張該商標的注冊申請侵犯著作權人的“保護作品完整權”?!氨Wo作品完整權”是指作者保護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權利,屬于著作人身權之一,是沒有保護期限限制的。一定程度上,我認為可以將這種不當的注冊行為看作是對該藝術品的“歪曲”。 

    二、是否違反《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定

    如藝術品上包含文字的,主管機關會對文字部分進行審查,判斷其是否符合《商標法》規(guī)定。此處主要對非文字部分進行討論。

    如果非文字部分含有《商標法》第十條明確規(guī)定的禁止作為商標使用的情況,則該藝術品不能在我國獲得成功注冊,如藝術品中包含我國國旗,帶有民族歧視性,與表明實施控制、予以保證的官方標志、檢驗印記相同或者近似的等,此類情形較易判斷。

    此處主要討論非文字部分是否構成“其他不良影響”,是否構成“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認”,是否構成“容易使公眾對商品內容產生誤認”。

    (一)是否構成“其他不良影響”

    《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第(八)項規(guī)定,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的標志不得作為商標使用。上述條款中“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是指我國人們共同生活及其行為的準則、規(guī)范以及在一定時期內社會上流行的良好風氣和習慣;“有其他不良影響”是指商標的文字、圖形或者其他構成要素對我國政治、經濟、文化、宗教、民族等社會公共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的、負面的影響。

    有的人會覺得藝術品被注冊為商標是對公共資源的不當占有,從而對公共利益和公眾秩序會產生負面影響的,因此應當適用《商標法》第十條中的“其他不良影響”不予注冊。

    但是上述規(guī)定是針對商標標志本身而言的,應對商標標志是否構成不良影響進行判斷。一般情況下,這些藝術品作為傳世之作,其本身往往并不會構成不良影響。

    在實踐中,有一個案例,雖然涉案的畢加索的作品仍未進入“公共領域”,但法院判決在此處的分析中也有一定參考意義。法國畢加索家族國際集團曾就畢加索名畫《夢》的一部分作為商標在我國申請注冊,在申請階段,商標局和商評委都以“用在指定商品上易造成不良社會影響,不得作為商標使用”為由,對申請商標予以駁回。一審也肯定上述觀點,但是在二審期間,法院改判。二審法院認為本案中,涉案商標圖形與著名畫家畢加索的油畫作品《夢》的主體部分基本相同,但油畫作品《夢》是畢加索的繪畫藝術杰作,作品本身并不有害于社會主義道德風尚或者有其他不良影響。

    (二)是否構成“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認”

    傳世名作的作者一定是有一個地區(qū)屬性的,藝術品最終展出地或者收藏處也是一個地區(qū)屬性,這些地區(qū)屬性,在藝術品申請注冊商標后,是否會構成《商標法》第十條所表述的“容易使公眾對商品產地產生誤認”呢?我認為從相關公眾的一般認知角度來看,因藝術品作者或畫作最終收藏展出處而對申請注冊商標的產品產地產生誤認的可能性很小,從下面這段判決書中的表達中我們可以看出,法院也認為并不會產生誤認。

    案件中,爭議申請人稱,《蒙娜麗莎》畫作現收藏于法國盧浮宮,申請商標可能會導致消費者認為產品與法國有關聯,但這個觀點沒有得到商評委和法院的認可,最終商標維持注冊。

    (三)是否構成“容易使公眾對商品內容產生誤認”

    如果這些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作為商標被申請在相關聯的工藝品上,我認為參照《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對“公眾熟知的書籍、游戲、電影、電視節(jié)目、廣播節(jié)目、歌曲的名稱,指定使用在相關商品或者服務上,一是消費者對指定商品或服務的內容產生誤認的”,是構成《商標法》第十條第一款(七)規(guī)定的情形。如“三國演義onweb”指定使用在“連環(huán)漫畫書”、“大鬧天宮”指定使用在“動畫片”上易使消費者對指定商品的內容產生誤認。

    但是如果指定使用的商品非相關聯的工藝品,則不構成“容易使公眾對商品內容產生誤認”的情況。

    三、是否構成“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

    首先,需要明確的是如果公共資源被社會個體所獨占的情形并不受《商標法》第十條規(guī)制,北京知識產權法院2016年3661號“地安門”商標駁回復審行政案件就明確表達了這個觀點,也受到了二審北京市高院的支持。

    果已經注冊的商標,構成“不正當占用公共資源”的,商標局可以依職權宣告該注冊商標無效,任何單位和個人可以請求商評委宣告該商標無效。

    對于將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申請為商標是否構成對公共資源的不正當占用,北京一中院在蔣愛訴商評委等商標行政糾紛一案中也有所表態(tài)。法院認為,蒙娜麗莎公司將該畫作注冊為商標,僅僅排除了他人在與其爭議商標指定使用的相同或類似的商品上再以“標識”方式使用該畫作的權利,但并不妨礙他人以其他正當合理方式使用該作品,故爭議商標的注冊并不會對社會利益和公共秩序產生消極負面影響。 

    四、是否具有顯著性

    《商標法》第九條規(guī)定,申請注冊的商標,應當具有顯著性,便于識別。第十一條明確規(guī)定了因缺乏顯著性不得作為商標注冊的情形。

    如果這些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作為商標被申請在相關聯的工藝品上,是缺乏作為商標應具備的顯著性的。綜合上述第三點中的描述,如指定在相關聯的工藝品上,可能會被商標局同時采用第十條第一款(七)和第十一條缺乏顯著性予以駁回。

     綜合以上的分析,可以知道進入公共領域的藝術品能否作為商標注冊,并不可以一概而論,還是需要根據《商標法》、《商標法實施條例》、《商標審查及審理標準》及申請商標的具體情況具體分析。

     

  • 為什么要登記版權

    據《著作權法》、《著作權法實施細則》等法律法規(guī),公民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作者終生及其死亡后五十年;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作品著作權的保護期為五十年,著作權自作品創(chuàng)作完成之日起產生。著作權的產生不象專利權、商標權,需要提出申請、經過國家審查、批準后產生,其遵循“著作權自動產生原則”,那么版權登記的意義又是什么呢?
    1、為維護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和作品使用者的合法權益,有助于解決因著作權歸屬造成的著作權糾紛,并為解決著作權糾紛提供初步證據;
    2、有利于作品、軟件的許可、轉讓,有利于作品、軟件的傳播和經濟價值的實現;
    3、個人自我價值的體現,企業(yè)創(chuàng)新實力的表現;
    4、作品實行自愿登記。作品不論是否登記,作者或其他著作權人依法取得的著作權不受影響。

  • 申請境外商標、專利,領取政府資助最高可領50萬

    申請境外商標、發(fā)明專利,領取政府資助:
    境外商標:每個企業(yè)(含集團、個人)每年最高可領50萬
         在歐盟、非洲知識產權組織取得注冊,每件資助10000元
         在美國等其他單一國家取得注冊,每件資助5000元
    境外專利:在美國、歐洲和日本等國家取得注冊,每件資助40000元

  • 商標注冊找哪家好?你找對了商標專業(yè)代理機構嗎?

    近年來,在“互聯網+”的浪潮下,催生了許多新興的商業(yè)模式,越來越多的企業(yè)加入到電子商務的大軍中,就連依靠專業(yè)提供法律服務的知識產權行業(yè)也借起了這股東風,各種免費提供商標代理服務的平臺如雨后春筍般涌現出來。那么,這種免費的服務模式對于企業(yè)而言,真的是福利嗎?

    隨著我國商標申請量不斷增加,商標的駁回率也隨之提高。而駁回的原因主要分為兩種:一是違反了我國商標法的基本規(guī)定,將一些法律明文禁止作為商標使用或注冊的標識進行了注冊;二是與在先申請的商標構成近似。因此,在遞交商標注冊申請前,對申請商標標識是否違反法律禁止注冊或使用的規(guī)定及申請商標與在先注冊的商標是否構成近似的查詢分析,就成了降低商標駁回風險,提高注冊成功率至關重要的一步。

    很多企業(yè)可能會認為商標注冊僅僅是制作、遞交個申請文件就可以了。因此,當免費的服務模式出現在市場上時,很快便得到了這部分客戶的青睞,但根據目前的市場反饋,后續(xù)很多企業(yè)因此被迫支付更高的服務費用通過復審甚至訴訟途徑來爭取商標所有權。造成此種現象的原因,大多是企業(yè)與商標代理機構之間存在嚴重的信息不對稱。企業(yè)認為互聯網能夠降低所有行業(yè)的成本,想當然地認為也包括法律服務行業(yè),再加上一些代理機構的造勢宣傳,最終誤導了企業(yè)對合作機構的選擇。

    對于近似商標的判斷,需要專業(yè)的法律知識并結合代理經驗去查詢分析。因為商標近似,需要從音、形、義、構成要素、整體外觀、顯著部分等多方面要素進行比較,這要求代理人必須熟練掌握《商標審查標準》,對近似商標的判斷規(guī)則牢記于心并能有效地運用到實踐中。而且由于《商標審查標準》并非法律法規(guī),只是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商標局(下稱商標局)制定的對審查員、代理人在實務中具有指導意義的條例性文件,這就決定了其規(guī)定的關于近似商標的判斷標準并非絕對。由于個人對審查標準的理解不同,就會導致商標審查有時會存在審查員的個人主觀意見,這就要求商標代理人必須具有豐富的代理經驗,在經驗中總結出一個對于近似商標判斷的基本方向,從而在為客戶做在先近似商標檢索分析時,能夠給出更接近審查員判斷標準的法律意見。

    作為服務行業(yè)的商標代理機構,是靠提供無形的智力成果來服務客戶,人力就是最大的成本,往往專業(yè)與經驗越豐富,所收取的服務費自然會越高。所謂的免費,不過是一些代理公司進入到知識產權行業(yè)的一個切入點甚至是噱頭,又或是某些平臺為了獲得融資而提出的一種吸引投資方的新模式。不管是出于哪種原因,這些代理機構在前期的商標注冊工作中,追求的往往不是服務的質量,只是通過這種手段貯備大量的客戶群體,然后通過其他方式來獲得價值補償。這里的其他方式主要指的就是后期的駁回復審業(yè)務,駁回復審的費用是商標注冊的好幾倍,而只有商標注冊失敗才會產生駁回復審程序。

    商標代理是一項法律服務,歸根結底,還是需要靠專業(yè)能力和嚴謹的法律態(tài)度來服務客戶。時代在發(fā)展,互聯網能突破的也僅僅是技術,而無法取代人的專業(yè)和經驗,價格戰(zhàn)并不能成為贏取客戶信任的真正手段。在商標注冊階段,前期的查詢分析真的很重要,免費的服務,不僅在一定程度上無法保障優(yōu)質的服務質量,同時也意味著較高的法律風險。

    為了促使商標代理機構及代理人盡最大努力協助企業(yè)降低商標駁回風險、提高商標注冊成功率,請找一個“真”專業(yè)、“真”靠譜的代理機構,并支付合理的商標代理費吧。